鸿(1895年7月19日-1953年9月26日),生于中国江苏宜兴屺亭桥。中国现代美术事业的奠基者,杰出的画家和美术教育家。],并加入南国社。1929年以优异的素描成绩考入巴黎高等美术学校西
蒙教授工作室,后考入比利时
[注: 比利时(The Kingdom of Belgium,Le Royaume de Belgique),位于欧洲西北部,东与德国接壤,北与荷兰比邻,南与法国交界,西临北海。]皇家美术学院。1935年比利时皇家美术学院毕业,并荣获“桂冠生”称号。1935年回国。曾任南京中央大学艺术系讲师、教授,成都
[注: 成都市-成都市,简称“蓉”,别称“锦城”、“锦官城”,自古被誉为“天府之国”,是中国四川省的省会,中国中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行政级别为副省级。]省立艺专教授。其间主要作品有油画《湖上风云》、《出窑》等。抗战爆发后,创作了油画《擦灯罩》、《播种者》、《空袭下的母亲》、《不可毁灭的生命》,速写《裹创再战》、《受难者》、《赴难之前夕》等。1943年后赴甘肃、陕西、青海、西康等地旅行写生,并举办了个人画展。主要作品有油画《戈壁神水》、《负水女》、《乌拉》、《藏童》、《青海之滨》,水彩画《古堡与坟场》、《喀喇昆仑》、《通天河牛皮船》、《甘孜近郊》等。1946年后当选为上海美术作家协会理事,北平
[注: 北平是北京在历史特殊时期曾经使用的城市名称。北京最早于1368年9月12日称北平,后于1427年作为明朝的都城改名为北京。]艺术作家协会理事长,并任北平国立艺专教授、系主任、教务长。1947年在英国、法国、瑞士等国举办画展,蜚声国外。
1951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后历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教务长、副院长、院长、名誉院长,中国美协第一至三届副主席、第四届主席,中国文联第四届副主席,民盟第二、三届中央委员,第四至六届中央常委兼文化委员会主任。1992年12月当选为民盟第三届中央参议[注: 参议 官名。明代在布政使下设左右参议,以分领各道。清初沿置,乾隆时废。又明清于通政使司亦设参议一职,为通政使之佐官。清末新官制中各部于左右丞下亦设左右参议,掌审议有关部务之法令。]委员会副主任。1995年6月当选为中华名人协会书画研究院名誉院长。是第一至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七届全国政协常委。
1982年国画《藏原放牧》获巴黎大宫画展金质奖章。1985年获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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