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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会议一致通过了《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公报包含了经济合作、文化合作、人权和自决、附属国人民问题以及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等广泛内容。公报在《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宣言》中提出了著名的《万隆会议十项原则》,它们是:(1)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注: 联合国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在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签定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宪章》的宗旨和原则。(2)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3)承认一切种族平等,承认一切大小国家的平等。(4)不干预或干涉他国内政。(5)尊重每一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地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6)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任何国家不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7)不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8)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如谈判、调停、仲裁或司法解决等和平方法以及有关方面自己选择的任何其他和平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际争端。(9)促进相互的利益和合作。(10)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万隆会议十项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
万隆会议是第一次由亚非国家发起召开和自己作主的国际会议。会议本着求同存异、平等协商的原则,为国际社会确立了处理国际关系的一系列[注: 一系列 拼音: 解释: 1.犹言一连串。-yixilie]准则。这次会议所体现的亚非人民团结一致、反帝反殖、争取民族独立、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合作的精神,被称为“万隆精神”而载入史册。万隆会议标志着亚非人民的觉醒和团结,它为不结盟运动的诞生铺平道路,对发展中国家为改变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推动南南合作所作的努力给予极大的鼓舞。40多年来,它激励着各国人民为自由和独立而斗争。
199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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