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项数据指标来看,今年“文化企业30强”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文化企业总体实力更强、规模更大。今年“30强”企业总的主营收入、税前利润和净资产分别为1595亿元、225亿元和1693亿元,与去年“30强”相比,三项指标分别增长29.3%、64.2%和44.1%。二是转制国有文化企业优势更加凸显。在今年“30强”企业中,2003年以来转企改制的企业共19家,占总数的63.3%。国有或国有控股有24家,占总数的80%。这充分证明了文化体制改革对培育市场主体、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巨大作用。三是上届“30强”企业多数继续入选,新兴业态类变化较大。上届“30强”中有23家企业在本次入选,占总数的76.7%,且主营收入、税前利润和净资产分别比上年有所增长,说明原有的“30强”企业总体上仍保持了强劲发展势头。同时,今年新增7家企业,4家为新兴业态企业,反映了文化与科技融合、文化与旅游结合的产业潜力正在发挥。
“文化企业30强”推荐活动自2008年以来举行了三届。活动开展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正逐步成为反映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企业规模实力的重要品牌。
入选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山传媒有限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江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江苏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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