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国学文化 >> 正文
朱军回应《艺术人生》争…
故宫院长单霁翔:两年内…
博物馆日故宫开展多项文…
官员诗人车延高回应附庸…
故宫博物院将举办“5·…
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
网友质疑海航拆文昌孔庙…
故宫院长单霁翔:文保专…
故宫游客可从皇极殿穿行…
台北故宫十大“镇馆之宝…
最新热门    
 
故宫回应天价“督造”粽子:材料并未备案存档

时间:2012-6-21 12:16:09  来源:不详
昨天,针对媒体报道的“故宫督造”高价粽子事件,故宫方面予以回应,媒体报道中提及的“故宫督造”粽子产品的有关材料,事先未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备案存档。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御茶膳房[注: 清官署名。属内属府。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等事务。所属机构有膳房、茶房、肉房及乾肉房,膳房、茶房各有银器库,设总理事务大臣,]公司生产销售粽子礼盒,印有“故宫督造”的字样,标价1880元一盒。该礼盒包括6种口味24个粽子、五福饼1盒、茶宝1个、盖碗1个、竹筒茶1个、800毫升20度的古越龙山十年陈酿一套,外加红色香包配饰1个。报道再次引起舆论对故宫的质疑。

昨天,故宫博物院对“故宫督造”高价粽子做出说明。2002年10月18日,北京故宫[注: 北京故宫介绍 故宫博物院是在明、清两代皇宫及其收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国综合性博物馆。其位于北京市中心,前通天安门,后倚景山,东近王府井街市,西临中南海。]紫微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汇力发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汇力发公司开发、研制、制作故宫宫廷系列食品,产品须经故宫博物院确认后,方可使用“故宫督造”字样,使用期限为10年,有效期至2012年10月18日。后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汇力发公司生产此类产品的合作厂家。

2009年御茶膳房公司就曾因授权问题,引起监管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关注,当时故宫博物院为清理授权开发行为,规范经营运作,曾向汇力发公司发函要求终止合同。2010年,御茶膳房公司、汇力发公司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御茶膳房公司依照与汇力发公司签订的合作合同取得的授权合法有效,御茶膳房公司生产的此类产品可以使用“故宫督造”字样。经法院主持调解,合同继续履行至有效期结束。

但故宫方面强调,经核实,媒体报道中提及的该公司“故宫督造”粽子产品的有关材料,事先未依照合同约定提交故宫博物院备案存档。(记者 王歧丰)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