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6月27日 《中法天津条约》签署
1858年6月27日第二次鸦片战争[注: 鸦片战争(Sino-British Opium War),中国近代史上一共有两次鸦片战争: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年6月~1842年8月。]期间,英法联军攻陷大沽炮台后,进逼天津,清政府即派大学士[注: 大学士,官名。唐景龙二年(708)置修文馆(后改弦文馆、昭文馆)大学士,至德二年(757)置集贤院大学士,元和年间后,皆由宰相兼领。]桂良、吏部尚书[注: 吏部尚书,中国古代官名,六部中吏部的最高级长官,相当于今日的铨叙、人事部长,雅称大冢宰。-libushangshu]花沙纳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今日签订城下之盟——《中法天津条约》(原称《和约章程》)。共42款。另附《和约章程补遗》。主要内容:一、法国公使驻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在通商各口设领事馆。二、增开琼州、潮州(后改汕头)、台湾(台南)、淡水、登州(后改烟台)、南京为通商口岸。三、天主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四、法国人可在内地游历,可在通商口岸任意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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