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铁路等22个行业。
(2)经政府许可的经济事业,有汽车工业、毛棉纺织业等24个行业,为半统制的经济事业。
(3)自由经营的经济事业,有农牧业、制糖、面粉工业等20个行业。
1932年8月,日本曾公布《满洲经济统制根本策案》,提出“日满经济一体化”,规定日本关东军[注: 关东军是1919年至1945年日本驻扎在中国东北(满洲)的部队。其编制最大时有31个步兵师团,11个步兵和坦克旅团,1个敢死队旅团和2个航空军,共约85万人。]司令部和“南满铁道株式会杜”为统制“满洲国”的经济支配机构。1933年3月,日本又公布《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实行经济统制。因此“日满经济一体化”的目的,是实现“工业日本,原料满洲”,使东北工矿业完全附属于日本的经济体系。
1942年6月28日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