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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中国传统文化 构建新的诚信体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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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8-20 21:09:1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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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足,它维护奴隶制度,反对社会发展,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奴隶社会的等级贵贱的统治秩序。从理论上讲,中国传统文化是最讲诚信的,薄薄一本《论语》,就有23次谈到“信”的重要。孔子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民无信不立”;但其“诚信”伦理又是为统治阶级和强势群体维权服务的,他们讲“诚信”的“度”是有限的,其诚信的标准是双重的。早在春秋时期[注: 春秋时期(前770年—前476年)或称春秋时代,简称春秋。东周的一个时期,春秋时期的得名,是因孔子修订《春秋》而得名。这部书记载了从鲁隐公元年(前722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的历史。],儒家学者就把仁、义、礼、智、信作为“立人”的五德,但是儒家的“信”是要确立君、臣、父、子的次序格局,在这样一个社会诚信也必须服从等级划分,没有平等和公平的含义。例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就是说,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对老百姓可以不讲信用,只要哄过去就行;“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老百姓之间大多是以家庭和个人为中心,强调由血缘关系组成的一种亲疏远近的人际关系,这是一种狭隘的诚信,在这种关系中,人们只对自己圈子内的亲朋好友讲诚信,对所谓圈子外的陌生人则要有所保留。所以中国的家长从小就对自己的孩子说:“陌生人给的东西千万不能吃,陌生人说的话千万不可信!”这种“内外有别”的诚信文化对我们今天生活的影响,反映在社会关系上就是蔑视法律的存在,重“礼仪”轻“契约”,重“义气”轻“责任”,以内部成员忠诚为基础的专制诚信。中国的这种“诚信”伦理对后人的影响延伸到国外,自然就形成了外国人对中国“诚信”伦理的怀疑,产生了对中国“诚信不良”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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