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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每半年将公示一次文物犯罪案件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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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9-7 17:04:0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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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 李佳乐 记者 刘冕)昨日,国家文物局表示,将与公安部联合成立文物犯罪信息中心。每半年,文物犯罪案件数据将公示一次。
近日,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公安部、国家文物局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公安部刑侦局和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将联合设立[注: 出场《水浒传》第二回:“ 史进 修整门户墙垣,安排庄院,设立几处梆子,拴束衣甲,整顿刀马,提防贼寇,不在话下。”-sheli]“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协调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报、总结全国文物安全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文物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打击文物犯罪工作,督察、督办[注: 清末期,中央及地方都有临时设置的机构,其主管官如身分特高,称为“督办”。-duban]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协调重大文物案件侦办事宜,指导各地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工作。
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适时选择文物犯罪案件高发地区,部署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侦破大案要案,打击犯罪团伙,追缴涉案文物。
“文物贩子”的信息将动态共享。有关部门将加强“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建设,实现全国各地公安、文物部门共建共享。“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统”将及时汇集、统计和研判全国文物犯罪信息,将涉嫌文物违法犯罪高危人员纳入动态管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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