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同意国务院[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决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建立教师节,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逐步使教师的工作真正成为社会上最受人尊重、最值得羡慕的职业之一,形成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有利于全社会关心教育事业,有利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每年9月10日前后,全国各地都要举行教师节庆祝活动,召开隆重的表彰大会,表彰那些优秀教师和在尊师重教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前往一些在中小学慰问教师。各级政府、各行各业以及广大学生都满怀热情地为教师办实事,排忧解难,为他们献身教育事业创造条件,使尊师重教的传统得以恢复和发扬光大。
其实早在1932年,国民党政府曾规定6月6日为教师节,解放后废除了6月6日的教师节,改用“五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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