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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老报人笔下的汉奸大审:庭审现场乱象迭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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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9-28 12:20: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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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周作人这位素以冲淡闲适、飘然世外著名的高士,却是一个筋斗从天上仙境自落到人间地狱,为了什么?他的困惑符合一般人的思路。知堂这位了解日本,1927年就在《语丝》写杂文同“顺天时报”诱降国人的舆论斗法的文化大家,后来怎么会做了伪教育总署督办?龚先生自己给出的分析偏重于用性格来解释,认为周“自小寄养性格孤傲”、“文艺大家动摇多变”、“没有定性、随波逐流”。当然我们也不能忽略日本文化的影响,以及抗战爆发后知堂以国家力量考量后自己的政治判断。今天这个题目仍然是民国知识人研究的一个不能回避的地方,可惜的是龚先生没有提供出更多的细节。 全书中最使人印象深刻的细节,是周佛海受审时,他的抗辩居然得到众多听审民众的支持。当时每当审判长向周某问话时,群众一无反应,而在周某以普通话慨言他的下海,原是为了留下来照顾深陷水深火热的百姓时,很多群众竟不禁为之鼓掌欢呼?!当时为了扩大审判的影响力,法庭还特别为审理这事实上的头号汪伪汉奸加装了音响设备,哪里想到当庭竟然有这样的事情。这种细节恐怕只有亲临现场的人才能知道。 龚先生分析说,当时庭内庭外数以万计的听众也多是周某当年治下的百姓。表面上他们是来听审,内心里,许多人竟然是赶来替他捧场。说得更准确一点,他们是借为周某欢呼捧场之举,来表现对于胜利还都的重庆客的极端不满。历史不能假设,这种解释可备一说。历史的细节往往是这样,呈现出与常识相悖之处。 周佛海收监之后,本以为自己早作打算,对日有所作为于军统,保全控制区移交于国军有功于国府,能得到宽赦。然因其情节初审法庭秉公执法,并未受外界干扰。后来CC系与陈布雷[注: 陈布雷(1890-1948年),名训恩,字彦及,笔名布雷,畏垒。生于浙江省慈溪县(现属余姚市),才华出众,20多岁就在报界享有盛誉,]念及旧情,皆在蒋面前求情,而军统当日或确有某种承诺。以龚先生所回忆,“蒋主席”在汉奸大审初期签发的手令,原则上已将审奸之事完全授权法[注: 所谓授权法就是通过赋予服务人员一定的自主权,唤起他们工作投入感、责任感、创造性,让他们自己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并对自己的决定和行为负责,主动地、真切地、创造地为顾客服务。]曹一直没有干预。 在不得不考虑周佛海的情况后,看得出这位当日国家领袖仍习惯于在体制内运作。他曾托人转消息给首都高院院长赵琛,表明自己的态度。赵当时便将其顶回,说周某叛国情节之重,远在群奸之上,无论是在法言法,或者为整饬民族风纪气节,都不能不判以唯一死刑。蒋原以为即便如此,最高法院仍可酌情改判较轻之刑,不料最高法院刑庭诸公,一样不肯屈法轻判。蒋虽不得已亲函居正、谢冠生[注: 谢冠生(1897-1971)名寿昌,字冠生,浙江嵊县人。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赴法国巴黎大学留学,回国后历任震旦大学、复旦大学、中国公学、法政大学教授。],明示欲轻判之意,但法曹依然未允遵办,最后,蒋只能自行负责,发出减刑总统令。周案当时轰动全国,案情复杂,经过曲折,法曹可以同国家最高元首对抗至此。 龚先生这本回忆录,让人们见识了民国老报人的文笔和风度,因为这些晚年写作的文字,使人感觉几乎是完整保留了先生早年为新闻业撰稿的风格。无论从叙事、眼界还是背景资料的跟进,都显示出民国报业系统内职业训练当日所能达到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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