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如果到辞典、书籍中寻找“文化”的定义,一定会头疼。从英国学者泰勒(E·BurnettTayor,1832-1917)开始,这样的定义已出现两百多个。那两百多个定义,每一个都相当长,我敢担保,你们即使硬着头皮全部看完,还是搞不清楚文化到底是什么。请记住,没有边界的国家不叫国家,没有边界的定义不是定义。
文化定义的这种毛病,让我想起了美国文化人类学家洛威尔(A·Lawrence Lowel,1856—1942)发出的叹息: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东西比文化更难捉摸。我们不能分析它,因为它的成分无穷无尽;我们不能叙述它,因为它没有固定的形状。我们想用文字来定义它,这就像要把空气抓在手里:除了不在手里,它无处不在。
文化确实很难捉摸。因此,我们的传媒在讲述文化的时候,也只是说它有可能发挥的效果,如“凝聚力”、“软实力”、“精神家园”等等,都是比喻,至于文化本身是什么,还是没说明白。近来又有不少地方把文化等同于“创意产业”,这又把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了。因为文化中那些最经典、最高尚的部位,早在千百年前就完成了“创意”,更难以完成“产业”。
按照我的学术经验,对于那些最难下手的大题目,可以从它的裂缝处下手。你看,文化在这里就露出了它的一条裂缝:我们身边有很多跨国婚姻一一离散,离散的原因大多是“文化差异”。然而仔细一问,男女双方既不在“文化界”,也不是“文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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