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乱”对策之四:推进行业基本制度建设,加强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政协委员建议:
一要建立和完善艺术品鉴定评估制度。经国家批准建立具有高水平、公信力的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社会各类鉴定评估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以独立法人资格出具鉴定评估证书,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要建立和完善画廊经纪制度。鼓励画廊深度介入艺术家的挖掘、代理、宣传推广。
三要建立全国画廊行业协会。浙江、北京、广东以及江苏苏州都建立了画廊协会或者艺术品经营业者协会,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画廊行业协会的条件已经成熟,建议由文化部牵头,迅速筹备建立并早日开展工作。通过行业协会,推进行业制度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组织画廊负责人、经纪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全行业管理水平。
同时,要通过行业协会建立实时、动态的全国画廊、画店以及艺术品市场信息系统。运用高科技手段,全面掌握画廊、画店以及进入艺术品市场的艺术家及其作品的情况,随时反映市场交易状况,最大限度地增加市场透明度,减少艺术家私下交易及偷税漏税,为国家法治化建设和行业诚信自律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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