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2年5月7日]子时”。此处方括号里面的内容,即为作者所补。而引文自身可能有的注释,则以圆括号标示,读者很容易区分。
关于引文出处的交代
过去标注古籍引文出处,一般只注到某书的卷次(原书仅有一卷或不分卷者除外)。现今通行的做法是与卷次同时对那些来自标准排印本的引文再加注页码;而对那些来自线装古籍的引文,则页码仍然从略。事实上,线装古籍一般每卷都有几十页乃至上百页,页码都标在版心(中缝),每页还分为a、b两面。如果不注页码,读者要核对起来也是不容易的。因此,《清诗考证》无论对待哪一类引文,与卷次同时全部加注页码,线装古籍的页码还进一步注到a、b面。这在以前的学术著作中,可以说是极其少见的。
至于引用今人著作,则一般具体到某章某节某部分,然后再注明版本、册次和页码。这样即使该书因为再版等原因,导致实际页码与所注页码不相同,读者也能根据作者引用的各层次标题,快速查找到对应的内容。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清诗考证》在前后照应、注引“本拙著”的内容时,在页码之外却偏偏没有区分上下册,这与全书的体例显然未能保持一致。原来却是一个意外的疏忽。按照该书所在《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研究丛刊》丛书的出版惯例,一般都是一书一册。特别是该书出版过程中,每次校样的首页都有“得一书装”的字样,作者以为就是装成一册的意思。而实际上,它却是印制单位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