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化街区”;文物单位被修缮一新,加盖违章建筑,然后当做豪宅挂牌出售。如此“以旧换新”的结果,就是GDP增加了,政绩闪亮了,可是真文物没了,文化传承也就无从谈起。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朱自煊把目前对文物的破坏分为两种: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建设性破坏是由土地经济和地方政府政绩观导致的。而保护性破坏则是打着振兴、恢复的口号,实际上拆旧建新、造假,很多地方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背后的经济效益高,口号又迷惑人。”
城市的更新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过程,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古城保护和更新的关系。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松认为,重建古城的方向是错误的,因为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是回不去的,文化遗产[注: 文化遗产,中文在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简称《世界遗产公约》),]的保护才是重点。而一些并不反对再造古城的学者则认为,需要界定好保护性修复现存古城、复建古城与古城再造三者的界限。“是假文物没关系,但要考虑业态。业态规划成功,古城会实现转型;只是物质城墙,可能大量的钱投进去以后收不回来,留给下届政府,最后真正承担的还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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