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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历史文化名城受“黄牌警告”:不该“拆旧仿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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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3-07 08:56:4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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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可行的,而且对工艺制作的传承也有好处。汤国华以广州为例,他认为城隍庙的翻修比较经得起推敲,而陈家祠广场的修复则与整体风格不符。
“现在做的是仿古,但几百年后或许一样是一个遗迹。”华南理工大学建筑系教授邓其生也表达了相同的意见:“在仿古的过程中,将传统技艺改良和完善,同样能恢复时代风貌,这也是很好的。”但三位教授都异口同声地表示,如果只是打着“仿古”的名义,实际上建筑本身既缺乏考据,也没有技艺的传承,这种格格不入的改建之风则应禁止。
建议
“历史文化名城”宜废“终身制”
从1982年至今,全国共有119个城市获得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称号,按照评定标准,历史悠久、文物成群状、保护状况良好,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3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此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还必须拥有2个或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街区内部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包括存在大量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注: 长城是古代中国在不同时期为抵御塞北游牧部落联盟侵袭而修筑的规模浩大的军事工程的统称。长城东西绵延上万华里,因此又称作万里长城。]、格局不可改动、道路走向和宽窄也不能变,等等。
然而有专家反映,这些历史文化名城中,目前约有20个城市并没有任何历史文化街区,此外还有将近一半的历史文化街区不合格。
据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风貌如遭受破坏性影响,应该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而这次由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下发的通知,只是要求各地限时整改上报,并考虑是否将其列入濒危名单。然而,对“除名”一事,通知却只字未提,让人怀疑它只是无实际约束力的“一纸空文”。
对此,不少专家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修正“历史文化名城”的评选规则。邓其生表示,“历史文化名城”的评选本身就不该“一劳永逸”,应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对于那些没有进行合理保护的城市,应撤销其“历史文化名城”的头衔,这一机制也须具备持续性的考量。
“对于一个城市来说,不可能把一个城市整个保护下来,这是不现实的。就算是历史文化名城,我们也要有侧重地进行保护。”汤国华则认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评选目的,是要以名城作为载体,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传承下来,它需要有长远性和全局性的标准,以确保城市的持续性发展。
“城市的山水和空间格局,就是不能破坏的,应重点保护,而且这种保护也不能仅仅局限在一个时期。例如,每当有新的建设项目时,就应考虑到高层建筑对城市格局可能造成的破坏。将现代建设迁出老城区的文化聚集地,避免因参差不齐而影响了城市景观。”汤国华说。
对策
“仿古”项目应以严格论证先行
反观作为首批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广州,近期的旧城改造话题,也将这座城市推到了风口浪尖。邓其生就曾呼吁:“广州已经找不到像样的历史街区了!”而汤国华也表示,广州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甚至偏离了当初的评审标准。
去年,广州热心市民曾为越秀山重修明城墙一事,掀起过一场“救楼行动”。越秀山古城墙是“广州明初三大古迹”,虽被评为省级文物单位,但原本只剩一段高度不等的墙垣。为重建明城墙,市文广新局曾要求将“骑”在城墙上的一座民国建筑拆除。然而,据网友考证,该建筑很可能曾是作为民国第一届广州展览会馆址的“真古董”。
除了同样遇到“拆旧仿古”的风波外,广州也曾发生过“频建频拆”的怪事。为配合亚运整饰工程,位于广州越秀区的书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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