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专家谈兴教寺申遗:须最大限度凝聚各方共识 |
 |
时间:2013-04-20 22:13:54 来源:不详
|
|
|
下的罚款。 “必须要罚款。这是法律问题。宗教团体没有违法的特权。”该文保人士说。而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松认为:“国保单位周边建了那么多的建筑,建设单位是违法的,同时,它的监督、规划、执法等诸多管理部门也应负责。责任一定要追究,要把错误揪出来,吸取教训。” “不是说不能建,也可以建,但是新建建筑必须和文保建筑相协调。协调的意思是必须突出其历史特征,不影响历史风貌。”张松认为,寺院有发展的需求,但新建建筑应与文保单位的整体风貌相协调,同时又必须经过审批。 整治并不等于全拆 对这6377平方米的“违章建筑”,丝路申遗申报文本编制总负责人陈同滨认为,它们的存在对玄奘墓塔形成围合之势,严重影响了兴教寺墓塔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Authenticity and Integrity)是关于世界遗产的非常重要的两个原则, 在《世界遗产公约实施行动指南》中有明确规定。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既是衡量遗产价值的标尺,也是保护遗产所需依据的关键。 “虽是违章建筑,但并不一定都要全部拆除。”“哪怕是兴教寺2000年之后建的建筑,因为一些原因它已经存在了,且具有了居住等功能,已与寺院融为一体,它也是真实的。对真实性、完整性如何去界定,不同的人观点不同。我们现在还没有一个健全的、科学的评估体系。”张松认为,历史时期形成的建筑,即使是自建建筑,只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也是应该保留的。 “世界遗产保护并没有规定一定要恢复为哪个时期的风貌和状态。”张松强调,真实性原则也要求遗产发展过程的清晰可见。“国内遗产保护领域需要厘清的一点就是以为‘真实性就是要恢复到某一个时期的完美的样子’。”1994年召开的世界遗产公约真实性原则奈良会议提出,想要多方位地评价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其先决条件是认识和理解遗产产生之初及随后形成的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意义和信息来源。 “真实性与原真性有很大差别。”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赵中枢告诉记者,这是学术界长期讨论的一个话题,已逝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王景慧先生对此还专门写过文章。“真实性包括了遗产存在的历史长河中各个阶段的真实,既有最初刚刚建成时的真实,也包括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叠加物,并非只要求原初的真实。从历史到现在整个过程中存在的东西是真实的一个部分。” “僧人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完整性原则,赵中枢认为,“塔和其他的东西共同组成了兴教寺的一个整体环境。在这环境之中,哪些是与塔密不可分的建筑,需要进一步甄别。”完整性原则表现在有形和无形两个方面,学者张成渝、谢凝高在《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与世界遗产保护》一文中指出:“一是范围上的完整(有形的)。建筑、城镇、工程或者考古遗址等应当尽可能保持自身组分和结构的完整, 及其与所在环境的和谐、完整性。二是文化概念上的完整性(无形的)。” 赵中枢认为:“申遗需要进行整治,这是对的,但是并不是全拆了就是对遗产和环境最好的保护。怎样把重要的历史信息传承下去,并不是一个‘拆’字就能解决的问题,如果拆迁把重要的历史信息给拆丢了,那也是不可挽回的损失。” 申遗须有长远规划 从事后披露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推动兴教寺参加申遗的整个过程显得比较仓促。 早在2006年12月的第二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中,“丝绸之路中国段”就在其中。2007年开始,西安市将兴教寺纳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