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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四地专业对话:建构建筑遗产再利用新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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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7-26 14:37:5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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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天津7月25日电 题:两岸四地专业人士对话:建构“建筑遗产再利用”新观念
中新社记者 应妮
“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600年古刹变身会所”近来引发中国舆论对“建筑遗产如何运用”议题的关注。两岸及港澳地区相关部门主管和专家在天津就此展开对话,以建构建筑遗产再利用的新观念。
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出席了这次为期2天的会议。针对当前大陆建筑遗产保护和利用方面的问题,他指出,主要表现为“利用不够”和“利用不当”。“将国有建筑遗产出租出去,变为私人会所的,改变了文物公共资源的性质”正是他眼中的“利用不当”。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国家遗产中心主任吕舟坦言,大陆建筑遗产再利用刚起步,“过去文物系统较避讳‘利用’问题,尤其对商业性利用有疑虑,现在需要突破这样的观念”。
他认为,这次两岸四地同行坐在一起交流,其最大价值是让大陆今后进行相关制度设计时有所借鉴。
香港“活化历史建筑[注: 长城是古代中国在不同时期为抵御塞北游牧部落联盟侵袭而修筑的规模浩大的军事工程的统称。长城东西绵延上万华里,因此又称作万里长城。]伙伴计划”从2008年开始,已实施三期,令12个项目旧建筑“老树发新枝”,包括闹市区的“雷生春”、位于离岛的“大澳文物酒店”。Www.lSqN.cN前者曾是雷氏家族跌打药店,现在被香港浸会大学活化为大学中医药学院雷生春堂,为市民提供中医医疗保健服务;后者由废弃的旧大澳警署活化成文物酒店。
“在保护建筑物承载的历史文化的同时实现经济,保育与发展三轨并行。”香港活化历史建筑咨询委员会委员林筱鲁指出,委员会评审时主要考虑项目新用途是否与原来用途匹配,以及项目对公众的开放程度。活化的历史建筑由非牟利的社会企业进行经营,政府担任支援和监察角色,运营单位须在开业2年后能达到自负盈亏,政府则提供不高于500万港元上限的拨款。
香港该计划的局限是“主要针对政府所有的历史建筑”,澳门则有“兼顾私人产业文物”的经验。
澳门文化财产厅厅长张鹊桥介绍,澳门大部分文物属私人产业,文物再利用必须通过政府与民间的多方合作。“各方利益平衡是关键,业主需要在此过程中获得经济利益,公众需要享用文物的权益,文物自身需要得到保护。”
以典型当铺建筑“德成按”为例,张鹊桥介绍,2000年业主有意出售“德成按”并实行改建,政府主动与业主接洽,并协议政府出资140万元进行修缮,修缮后政府可利用底层及货楼作“典当业展示馆”;其他楼层交回业主使用,其后该部分开设集精品店、图书馆、茶馆及展览馆于一体的文化会馆。
“多方共赢”的理念获得与会者的认可,在苏州市文物局副局长尹占群看来,正是社会力量的参与让当地钮家巷方宅项目得以成功再利用。
方宅是一处典型清代苏式传统民居建筑,占地两千余平米,修缮资金预算巨大,政府投入远远不够。香港商人王敏刚出资3000万元租赁方宅使用权,进行全面修缮保护和基础设施改造,开设平江客栈,成为苏州首个利用外资投资的文物保护利用项目。
尹占群说,投资人从文化旅馆的角度恢复了方宅活力,在不影响住店客人的前提下,[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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