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天下文章,或为“受命”,或为“硬写”,或为灵感所催生。而文章出于灵感,大多是纵笔驰骋,左右逢源,下笔如有神助,而创作之乐趣,也非他人所能知、他人所能享。
灵感或如一束天光,倏然照彻脑海,令人思路豁然大开,萌生创作的冲动;或如洌泉涌穴、轻云出岫,故而落笔滔滔,思路如行云流水,一无所碍。灵感又如奇妙的种子,当它飘落在天才的头脑里,可以孕育出鸿篇巨著,雨果的《巴黎圣母院》,灵感来自不知是谁刻在教堂墙上的“宿命”二字;托尔斯泰的《复活》,灵感来自于路边一朵遭践踏的牵牛花,这种子即使落在非天才的文人头脑里,有时也可以产生佳作。故搞文学创作的人,无不为灵感光临而兴奋,而欣喜,或是于无灵感时设法寻找灵感。
作家、诗人、学者,以种种奇招怪术寻找灵感的趣闻很多。德国诗人席勒,总要在书桌抽屉里放一些烂苹果,据说那种怪味,可以使他文思泉涌,若写作不顺,他便要打开抽屉,深深吸几口烂苹果的气味。作家贾平凹说他写作时,若思路“卡住”,一时写不出,便要到厨房里找个萝卜或红薯啃上几口,才能找回灵感,以致有朋友戏称:“幸亏你啃的是萝卜红薯,若要啃人参才能写得出,代价可就高了。”英国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习惯于靠旅游寻找灵感,她随身带着几本练习簿,随时把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时想到的故事情节记下来,然后进行创作,而她的不少小说,故事就发生于旅行途中……
不过,上述经验,只能是个人独有,不可重复。烂苹果味,对于别人,不但不能有助于写作,还可能令有些人不堪忍受,据说歌德有一次拜访席勒,坐在他的书桌前,被烂苹果味熏得差点晕倒。至于啃萝卜红薯,能为贾平凹找回灵感,使其思路畅通,但换了别人,恐怕即使买上一堆萝卜红薯,天天啃之,也未必奏效。克里斯蒂靠旅游找灵感,比啃人参的代价高得多,换了别的作家,于天南地北的旅游之后,也许可以写出几篇游记,恐怕难以写出像《东方快车上的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那样的小说。
大诗人、大作家以独特的方式寻找灵感,一般文学爱好者,也有人心怀臆想,渴望“艳遇”。一位爱写诗的姑娘,每遇小雨天气,便独自跑到郊外,手里拈一朵花,或捏一把草,在田间徘徊,并且从不打伞,任凭雨湿衣衫,有人问她为何总爱冒雨在野地里转悠,答曰:“我在找灵感。”某人为“李白斗酒诗百篇”之说所惑,以为喝酒能喝出灵感,常常喝得大醉,哪知李白醉而能诗,该老兄却是醉而能睡。某人常于夜间外出,在空寂无人的大街小巷漫步,或是跑到荒郊野外溜达,夤夜不归,害得老婆经常担惊受怕,他如此不辞辛苦,也是为了找灵感。更有人长时间不读书,不动脑筋,一年半载不动笔,却希冀灵感忽降,妙作天成,谓之 “等灵感”。
其实,灵感只钟情于勤于思索、善于思索,且有创作天赋之人。灵感的光顾,往往在不经意之间,或是在车上、枕上、厕上,或是在案头、灶头、街头,或是于展卷阅读之日、闲坐看云之时,或是在与人闲聊之际,非刻意寻找者所能得,更非不爱动脑筋、不善动脑筋者可以守株待兔等之而来也。(梅桑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