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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在《传统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哪一个更正宗?》一文中,已经讨论过,私有制的本质是按父系血统下传的继承制。经典马克思主义有生产资料崇拜倾向,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看作私有制的本质。其实不但生产资料的归属决定社会属性,而且生活资料的归属同样决定社会属性(例如原始公有制、再如原苏联其性质是由生活资料决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是社会财富的两种形态,它们的区别本来就是相对的可以相互转化的。将它们的区分绝对化不合辩证法。如果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就是私有制社会的本质的话,那么,私有制社会和本质对应的现象——自私、贪婪、尔虞我诈等等,一定会随着私有制本质的消失而消灭。然而苏东、中国的历史事实作了否定的回答。在一个无产阶级当政的国家,只要凭一纸人民的命令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生产资料国有化。例如,原苏东、中国。甚至纳粹德国也可以使国有化达到很高的程度,然而,那都不是什么好制度。因此,一个国家的生产资料国有化程度的高低,对于评价是否社会主义没有什么意义。评价社会主义的标准只有一个:人民过得日子比资本主义好。其实这既是马恩的本意也是邓小平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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