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传统文化 >> 占卜 >> 八卦 >> 正文
又快到了毛主席的祭奠日…
该到了好好下工夫整治一…
求测:最近遇到了小人,…
下半年,你看到了吗
最新热门    
 
我嗅到了房地产商将要被清算的味道

时间:2009-9-8 20:33:19  来源:风水网
    在我参加过的演讲和培训会议上,经常被问道:你是怎样看待当今中国的房价走势?答:房子和小汽车一样,今后很难会被视为个人财富的象征,它只是人们居住的场所,正如车只是代步工具一样。对房价走势的判断,我更多相信的是自己所看到的事实。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职业的习惯让我敏锐的感觉到,国家有关部门清算房地产商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了。请关注以下现象:



    ◆ 已经建好的房子,到底在谁的手里?——答:在金融机构。



    ◆ 房地产商卖了房子拿到现金后,是还银行的欠款?还供应商的欠款?还是开发新楼盘?——答:拿着钱“逃之夭夭”。



    ◆ 中国的股民在股市解套后,还会继续在股票市场里徘徊吗?——答:不。同理,中小型房地产商也是这么想的。



    ◆ 大多数房地产商的上述想法,政府知道吗?——答:早就知道了,所以正在修“围墙”,看他们往哪里跑。



    ◆ 物业税的改革方案,有关部门早已上报国务院,其提交时间甚至超过已在全国实行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物业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只不过因为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的急转直下,才没有及时推出而已,物业税改革的核心是对房屋持有者征税。据相关媒体报道:在美国价值百万美元的一套公寓,其年物业费为1.2万美元,物业税为1.7万美元。作为房屋的持有者以此作为投资的手段,若房屋租不出去,他将因为税费而一年亏损2.9万美元。所以,你会为了投资而买房吗?——答:会慎重的考虑。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将在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土地增值税属地方财政收入,因其在房地产行业中巨大的税收经济利益,所以地方政府决不会放弃它在房地产清算中的既得利益,甚至可能会因此动用其政府权力。而当房地产商被银行清算时,其税收的征收权将会优于银行的贷款权,商业银行为此只能背负更多的呆账损失。所以,如果金融机构简单的理解为,抵押的房子拍卖所得直接可以抵顶银行欠款的想法是不完整的,也是不准确的。



    我的理解:从售楼处买房子,价格下调的空间会很小,因为其房屋的售价与在银行抵押的价值是联系在一起的。只有等到银行处理抵债房的时候,人们才能买到便宜的房子。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