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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没有被发现,是在暗中进行的。(2)秘密窃取是针对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而言的,即为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发觉。在窃取财物的过程中,只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发觉,即使被其他人发现的,也应是本罪的秘密窃取。(3)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自认为没有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发觉。如果在取财过程中,事实上已为被害人发觉,但被害人由于种种原因未加阻止,行为人对此也不知道被发觉,把财物取走的,仍为秘密窃取。梁丽自认为纸箱的主人已经登机,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取走纸箱不会有任何人知道,殊不知,此时她的行为对于失主来说已经构成秘密窃取了。
综上,梁丽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纸箱的意图,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纸箱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盗窃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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