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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这实在是令公权力蒙羞的事情。 把诽谤罪当作对付批评的利器,是近年来个别地方官员常玩的把戏。“凡批评我者,皆诽谤也”,几乎成为某些官员的思维定势,当然,即便基本事实成立,“鸡蛋里挑骨头”,也还是能挑出点来的,于是乎,便“牢狱伺候”。反正,在个别官员的治下,公 检法这套政法系统都是要听“一把手”招呼的。“一把手”发了话,检 察院发逮捕令,公 安捕人,法院判决,“一条龙”式地为领导服务,还可以美其名曰保形象。可这真的是在保形象吗? 首先这是以政 治替代司法。动辄出动专政武器对待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公民,不仅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而且因为干预司法独立进而影响了*政部门的形象。其次表现出当地政 府应对危机公关的能力极为薄弱。面对批评政 府工作的网络帖子,可采取的公关手段有很多种:一,如果认为帖子失实,大可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诚布公地把掌握的事实公布,也可以选择上网发帖以善意的态度回应;二,如果别人的帖子确有一定道理,那就公开表明更正错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别人帮你指出了错误,你不去感谢别人,还要动用专政机关去打巴掌,这却是下下策的公关表现了。 随着公民社会的成长发育,不服从、不听话的公民总是会有的,还可能增多,因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可能只用一个大脑思考,也不可能只发出同一种声音。有不同的声音,对政府来说是一件幸事,可以督促政 府改进工作。倘若不适应这种公民力量的变化,那倒真应该开个学习班,让某些官员们上一上现代政治这门课,免得总是沉浸于“唯我独尊”的心理状态中,进而因言行不当影响政 府的现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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