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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罗定市乐某造宅课
坐子向午兼壬丙
择用西历1997年1月21日0时,农历丙子年十二月十三日子时。课格为——
丙 辛 癸 壬
子 丑 亥 子
用后无故破财,老母亲突然中风而致残疾。
为什么这课为凶课呢?原因有三:
一、不该选癸亥日。
癸亥为终结之干支,而其用与建宅之用,事与象违。
二、不该选水旺之课格。
水向低流,其气向下,其气性阴;房屋倒塌为向下,向阴也(下为阴);今建宅由下往上建,其气向上,选择之课与所从之事意象正好相反。
三、水极火生格。
正五行择日学认为,凡日课五行偏胜一方,而与其相反之五行务必干净,否则此五行必为凶祸。此日课:癸亥日、壬子时、子年,日课中有五水,丑被辛化,辛金也生水,日课气势全部向水,但年干却有一点丙火,这种课格正五行择日学称之为「水极火生格」。一点丙火忤逆课格,必应丙火之凶。丙火于年上为「头」,火性中虚,即中空也,「血管」就是中空之物,用后有「中风」之应,确是日课之为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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