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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雍正《陕西通志·经籍》著录文集订误

时间:2009-8-8 16:53:54  来源:不详

  摘 要:清雍正年间刘於义等修、沈青崖等纂《陕西通志》100卷。第75卷《经籍志》收载总集别集400余种,但多有讹误。既有作者之误,又有籍贯差错,既有时代之误,又有书名及义例之错。方志的修纂水平比之御制之类的官修书有明显差距,其中舛讹更加普遍。故方志材料的引用应慎而又慎。

  关键词:《陕西通志》;经籍;方志

   Abstract: In the reign of Emperor of Yongzheng, a 100-volume General Annals of Shaanxi was written by Shen Qingya and others and revised by Liu Yuyi and the like. However, the 75th Volume of Classic Works, which consisted of more than 400 collections and sub-collections, contains a number of mis-recordings. Some of these mis-recordings were made by the authors, some mis-addressed, some mis-recorded in time and others mis-titled or mis-classified.

  Key Words: General Annals of Shaanxi; classic works; local annals

  明清时修《陕西通志》见于著录者凡6种:嘉靖《雍大记》36卷,明代何景明纂;嘉靖《陕西通志》40卷,明代赵廷瑞修,马理纂;万历《陕西通志》35卷首1卷,明代李思孝修,冯从吾等纂;康熙《陕西通志》32卷首3卷,清代贾汉复修,李楷纂;康熙《陕西通志》32卷首1卷图1卷,清代贾汉复修,韩奕续修,王功成、吕和钟等续纂;雍正《陕西通志》100卷首1卷。(注: 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主编《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61页。按尚著录道光《陕西志辑要》6卷首1卷,因与以上通志不同,兹不及。)雍正《志》乾隆时被收入《四库全书》,提要云:
  陕西旧《通志》为康熙中巡抚贾汉复所修,当时皆称其简当。而阅时既久,因革损益颇不相同。雍正七年,敕各省大吏纂辑《通志》,陕西督抚以其事属之粮储道沈青崖,青崖因据汉复旧本,参以明代马、冯二家之书,斟酌增删,厘成百卷,分为三十二类。雍正十二年,於义等始表上之。陕西省治本汉唐旧都,故纪载较多。如《三辅黄图》、《长安志》皆前人所称善本,而卷帙既繁,异同亦夥,至其隶辖支郡,若绥、葭、凤、兴之类,则又地近边隅,志乘荒略,不免沿习传讹。是编订古证今,详略悉当,视他志之扯扌寻附会者较为胜之。书中间有案语,以参考同异,亦均典核可取云。[1]
  因而颇为人重,常为后来言陕事者所引据。近因考述历代陕人文集,发现其中舛误甚夥,兹籀数条,略分类例考辨于此。
  
  一、 作者误
  
  1. 《黄门书者假史王商赋》13篇。杜陵人。
  原引《前汉书》卷30《艺文志》:“《黄门书者假史王商赋》13篇。”《册府元龟》卷8第137:“王商为黄门书者假史,有赋十三篇。”
  按:此条有误。《前汉书》卷82《王商史丹傅喜传》:“王商,字子威,涿郡蠡吾人也,徙杜陵。商父武、武兄无故,皆以宣帝舅封。无故为平昌侯,武为乐昌侯……元帝时,至右将军、光禄大夫。”此王商官至丞相,且仕历未任黄门书者假史。同书卷25下《郊祀志》下有右将军王商与博士师丹议郎翟方进等50人引《礼记》论祭天地事,同书卷70《陈汤传》谓“宜勿县车骑将军许嘉、右将军王商以为‘春秋夹谷之会,优施笑君,孔子诛之’”事。清人齐召南《考证》曰:“右将军王商:按此乐昌侯王商以右将军后为丞相,自有列传,非王凤弟成都侯王商也。”[2]
  《汉书》卷68《霍光传》:“上乃使黄门画者画周公负成王朝诸侯以赐光。”颜师古注曰:“黄门之署,职任亲近以供天子百物在焉,故亦有画工。”可知此黄门书者职级甚低。故作赋者断非丞相王商。同书卷25下《郊祀志》下云:“成都侯王商为大司马、卫将军辅政。”同书卷19齐召南《考证》引许应元曰:“两王商,一昌乐侯、宣帝舅王武之子,为丞相;一成都侯、孝元皇后之弟,代王音为大司马者也。”成都侯王商为魏郡元城(今河北大名东)人,故亦非杜陵之黄门书者假史王商。
  2. 《韦温集》10卷。万年人,官吏部侍郎。
  温字弘育。日诵书数千言,十一举两经及第。(《唐书》本传)
  按: 此条有误。新、旧《唐书》本传皆未言及其有集,《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亦未见录其集。《通志》卷69《艺文略·别集》三有“《抚军中兵参军韦温集》十卷”,然置于南朝梁之目下。新、旧《唐书》本传言唐之韦温宦历时,未言曾任“抚军中兵参军”。此官仅见于南朝宋、齐、梁时,唐时未设。梁时韦温失考。
  3. 《韦鼎诗》1卷。京兆人。
  按:此条有误。《隋书》卷78《列传·艺术》有传,谓其字超盛,京兆杜陵人,仕陈,曾聘周。入隋拜上仪同三司,除光州刺史。善相术。惟未言其著述,《隋书·经籍志》亦未录其作。唐代欧阳询《艺文类聚》卷92《鸟部》下:“陈聘使韦鼎《在长安听百舌诗》曰:‘万里风烟异,一鸟忽相惊。那能对远客,还作故乡声’。”为其仅存之诗。
  宋代王尧臣《崇文总目》卷12:“《韦鼎诗集》一卷,阙。”《宋史》卷280《艺文志》:“《韦鼎诗》一卷。”其前后所录者,多为晚唐五代时人。《全唐诗》卷740有小传:“韦鼎,湖南人,与廖匡图俱知名,诗一卷,今存一首。”即所收之《赠廖凝》(注: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影印康熙扬州诗局本。)。《唐才子传》卷7:“廖图(当为“廖匡图”),字赞禹,虔州虔化人。文学博赡,为时辈所服。湖南马氏辟致幕下,奏授天策府学士,与同时刘昭禹、李宏皋、徐仲雅、蔡昆、韦鼎、释虚中,俱以文藻知名,赓倡迭和。”“湖南马氏”指晚唐五代之湖南节度使马殷,《旧五代史》谓:“既封楚王,仍请依唐诸王行台故事,置诸天官幕府,有文苑学士之号。”宋代柳开《河东集》卷14《宋故前摄大名府户曹参军柳公墓志铭》谓:“广顺(951-954)中,诗者韦鼎来自衡山,从之游。”
  故可知此“有诗一卷”之韦鼎为五代时湖南人,与隋时之杜陵韦鼎断非一人。《陕西通志》沿《崇文总目》和《宋史·艺文志》而未加辨审致误。
  4. 《卫紫岚奏疏》1卷。巡抚真定、韩城卫木真国撰。
  序曰:“崇祯十四年,紫岚以推官考选召对。谓:‘平寇为足国第一义。’迨巡视真定诸郡,视国如家,视民如子。每起一草,声泪俱下,读至‘夜有鬼哭,书无人行’之语,聂夷中之诗、郑监门之图,不足云矣。而其大者,在以无逸是图进君德,以用贤养民规辅臣。若夫纠劾悍帅,控制骄兵,痛陈亻表马津米之害,皆关彼时政务之大。字字从忠孝血性中流出,不袭古人纸上陈言。”(本书《魏裔介序》)
  按:奏“平寇为足国第一义”、巡抚真定、纠劾悍帅控制骄兵、痛陈亻表马津米之害诸事,均为卫桢固所为。《东林列传》卷7《明卫景瑗传》附《族子桢固传》:
  桢固,字屏君,景瑗族子也。少负气,喜谈兵,留心民事。举崇祯七年进士,授开封府推官。桢固与族父景瑗皆以是官起家,又皆在河南,其声名亦相埒,人尤异之。时流贼剽掠往来无常,村民扶携奔走数十里,不得至城邑,多及于难。因议筑西关城处之。间以事经南阳、汝宁、河南诸府,皆量其地宜城者,劝民加筑,且出俸金助之。既成,民呼为“卫公城”。又举城守事宜十三则奏记上官。上官奇其材,有警檄,桢固与谋。即戎服据鞍,一日夜行数百里,按视城垒,修备御。所过扼塞险易,悉识之。以故贼不能犯。崇祯十四年,用卓异征召,对中左门。力言:“今天下民穷,半以兵,半以岁。诸臣惟戮力剿寇,寇平则无杀掠之,则时和;时和,则年丰;年丰,则用足。是故平寇为足国第一要务。"擢云南道监察御史。……其明年出,巡按畿南真定等郡。数请蠲逋赋,恤饥馑;又请正骄兵悍帅之罪,请革津辽米豆及亻表马之害。又数檄沿河诸州县安辑河南民避寇至者,凡全活数十万人。事闻,再留巡按一年。十七年春,李自成陷河东诸郡,渐逼京师。李建泰督师御之。上命凌与桢固监其军,割京营兵三百人隶之。桢固行至真定,闻昌平失守,焚十二陵享殿。欲还军救援,有旨命固守良乡、涿州。既而京师陷,疾趋保定,挟一参将行至大石桥,遇贼数万骑。与战,射伤贼帅,贼少却。已,复益兵围之。桢固突围出,跃入井,水浅不得死,为贼所执。初,贼伪相牛金星,故中州举人,桢固理汴时发其恶,幽桢固于狱,欲杀之。会自成兵败西奔,脱走入五台山,作绝命词而死。
  乾隆《韩城县志》卷6《闻人·贤良·明卫桢固传》节录此传。惟言 “贼败,公不知所终”。
  同书卷14《艺文·著述》:“卫桢固《奏疏》、《城守事宜》。”《四库全书总目》卷56《史部》十二《诏令奏议类·存目》:“《真定奏疏》一卷、《附刻》一卷,陕西巡抚采进本,明卫桢固撰。桢固号紫岚,韩城人。崇祯甲戌进士,历官云南道监察御史。此乃其巡按真定时所上疏稿也。凡二十六篇,其论劾白广恩淫掠及领兵官潘凤阁擅责县官诸疏,明季军政之不修,可以概见一二。其子执蒲跋而刻之。执蒲字禹涛。”
  以上故可知,“国”当为“固”字之误。
  
  二、 籍贯误
  
  1. 《何妥文集》10卷。西城人,官国子祭酒。
  按:《北史》卷82《列传·儒林》下本传:“何妥,字栖凤,西城人也。父细脚胡,通商入蜀,遂家郫县。事梁武陵王纪,主知金帛,因致巨富,号为‘西州大贾’。”《隋书》卷75《列传·儒林》本传亦谓其为“西城人”。然谓其父名“细胡”。
  其集被收入陕《志》,当因误系何妥乡贯。西城在今陕西南部汉水流域,汉时西城为汉中郡属县。《汉书》卷28《地理志》云,汉中郡属县有西城,应劭注曰:“《世本》,妫虚在西北,舜之居。”《水经注》卷27:“汉水又东径妫虚滩。《世本》曰:舜居妫内,在汉中西城县。或言妫墟在西北,舜所居也。或作姚墟。故后或姓姚,或姓妫,妫、姚之异,事妄未知所从。余按应劭之言,是地于西城为西北也。”南北朝迄隋,治在今安康。《魏书》卷160下《地形志》二下:“东恒农郡(太和中置)。领县六:西城:二汉属汉中,晋属,魏兴后属。”《隋书》卷29《志》第24《地理》上:“西城郡。梁置梁州,寻改曰南梁州。西魏改置东梁州,寻改为金州,置总管府。开皇初府废。”

  然此不足为据。 何妥为中古时期中亚粟特裔,即其时汉籍习称“昭武九姓”之何国人,“西城”当系“西域”之形讹。(注: 中华书局点校本《北史》校勘记曰:“《通志》卷一七四《何妥传》‘城’作‘域’。按何妥先世当为西域何国人,疑《通志》是。”)
  2. 《龙溪诗集》。参政、合阳支渭兴撰。
  按:作者乡籍诸说不一。明代李贤等撰《明一统志》卷69:“支渭兴,长宁人,至顺初进士。累官至中奉大夫、四川行省参政。善属文,别号龙溪。所著有诗集行于世。”明代曹学亻全《蜀中广记》卷99《著作记》第9《集部》:“《宠溪诗集》,元支渭兴著。长宁人。至顺间仕四川行省参政。宠溪,其别号也。”《千顷堂书目》卷29《补·元》:“支渭龙兴《隆溪诗集》。四川长宁人,至顺初进士,官四川行省参政。”清乾隆《云南通志》卷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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