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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化谈《论语》

时间:2009-8-8 16:55:33  来源:不详
便说一下,王何以玄学家解孔,曾被儒家的极端派诋为“其罪深于桀纣”。但从何氏在《集解》中称“行道非妇人之事”认为其义可疑的话来看,他倒是十分尊重孔子的。
   
    何晏虽对汉人旧注质疑,但他毕竟是魏晋时代人物。他的话说到适可而止,并无感情色彩。刘宝楠《论语正义》对旧说旧注的批判,却要严厉得多了。他对子见南子一章作了靡密的剖解,几乎不放过一字一义。首先,他说南子虽淫乱,却有知人之明,故于蘧伯玉、孔子皆特致敬。其次,他说子路不悦,是由于疑夫子见南子乃出于诎身行道,正犹孔子欲往应公山弗扰、佛肸之召,子路也同样感到不快一样。他认为这是无可指摘的,因为孔子说过,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为乱。孟子也说过,仲尼不为已甚。“可知圣人达节,非俗情所能测。”这种说法虽较牵强,且把自己训解的(一般人也可以明白的)孔子的话说成“非俗情所能测”,不仅多少有些夸大其词,也没有顾及将置子路于何地,但是总的来说,还不失为一种明达。最令人诧怪的是刘氏援引下列秦汉诸说,加以激烈的指摘。这些说法是:
   
    《吕氏春秋·贵因篇》:“孔子道弥子瑕见釐夫人,因也。”
   
    案:刘氏称“釐夫人即南子”。《吕氏春秋》高诱注云:南子不得谥为釐,“此釐夫人未之闻”。梁玉绳曰:“釐夫人虽他无所见,然春秋时,夫人别谥甚多,鲁文姜、穆姜皆淫佚而得美谥,南子谥釐,无足异也。”陈奇猷《校释》:“梁玉绳谓釐为谥,是也,张云璈说同。”
   
    《淮南子·泰族训》:“孔子欲行王道,东西南北,七十说而无所偶,故因卫夫人弥子瑕而欲通其道。”
   
    《盐铁论·论儒篇》:“孔子适卫,因嬖臣弥子瑕以见卫夫人。”
   
    刘氏《正义》援引上述三条文字后,直斥之为“此皆当时所传陋说,以夫子为诡道求仕。不经之谈,敢于侮圣矣”。刘氏训解多所发明,说明他是一位颇有识见的注疏家。他为孔子见南子,应公山弗扰、佛肸召欲往辩,说这是为了诎身行道,是堂堂正正的行为,无所不可。这是一般俗儒肤见之徒所不能道。但是最令人不可解的是,刘氏既怀此种胸襟,有此种见识,何以对上举秦汉三书之说,忿忿乃尔?难道上述三书不是同样在阐明孔子诎身行道之义么?不是在阐明是为行道而去因弥子瑕么?见南子可,应公山弗扰、佛肸召欲往可,独独把弥子瑕划在界外,试问他和南子、公山弗扰、佛肸这些人在人格上、道德上,有何本质上的差异?我不知道刘氏是否怀着学术思想上的门户之见,才对异我者加上了这样一个重大罪名?“侮圣”是越出学术之域的人身攻击,为历来气盛理穷者所惯用,今竟出于一位严肃注疏家之口,使人不得不为之扼腕。
   
    (一九九一年)

子见南子合于礼说
   
    《孔丛子》在记述平原君与子高的问答后说:“古者大享,夫人与焉,于时礼仪虽废,犹有行之者。意卫君夫人享夫子,夫子亦弗获己矣。”此说构划虽善,但要证明子见南子合于古大享之礼,就需要说明大享之礼是怎样一种礼制?大夫见夫人是不是合于这种礼制?清钱坫《论语后录》援引《孔丛子》上面一段话后,案曰:“此《孔丛子》之说,必有所据。”我对钱说颇感怀疑。《孔丛子》纵使不是伪书,确为孔鲋所撰,也不一定可靠。
   
    朱子也主合于礼说。他的《四书集注》及《四书或问》都谈到这个问题。《集注》称:“古者仕于其国,有见其小君之礼。”《或问》则称:“《记》云:‘阳侯杀缪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疑大夫见夫人之礼亦已久矣。灵公南子特举行耳。”这是企图为合于礼说找出根据所作的论证。不过,这里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凡合于礼的是不是都应该去做?阎若璩也主张合于礼说,但他未回答上面的问题,只是就事论事地说:“见南子礼之所有,故可久则久;为次乘礼之所无,故可以速则速。”清人重朴学,宋人在诠释子见南子时则往往偏重于道德伦理的考虑。卫灵公无道,南子有淫行,圣人去见恶人行么?真德秀《四书集编》的回答是:“居乱国见恶人,惟圣人可。盖圣人道大德宏,可以转乱而为治,化恶而为善。”这可以说为子见南子章作了进一步诠释。不过,我觉得真德秀的说法尚不及朱子《集注》周密。《集注》称:“圣人道大德全,无可不可,其见恶人固谓在我有可见之礼,则彼不善,我何与焉?然此子路所能测哉?故重言以誓之,欲其姑信此而深思以得之也。”朱子这样一说,把子见南子、子路不悦、孔子矢词全都串在一起讲通了。不过,这一切还得回到合于礼的问题上来。圣人道大德全,无可不可,只要合于礼,见的是不是恶人都无关紧要。但倘使不合于礼,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清代经师对于合不合于礼的问题重新作了讨论。毛奇龄《四书改错》力驳朱子之说,其词甚辩。他说:“古并无仕于其国见其小君之礼,遍考诸《礼》文及汉晋唐诸儒言礼者,亦并无此说,惊怪甚久。及观《大全》载朱氏《或问》,竟自言是于礼无所见,则明白杜撰矣。”毛氏查考了《春秋》经与三传之文,指出《集注》以觌礼为见礼,以大夫之妇入觌为大夫入觌之误,并考明古时除交爵飨献之礼外,男女无相见礼,亦无觌礼。从而从根本上推翻了合于礼说。毛氏在结语中称:“正以无典礼可以引据也,有则据礼以要之,子路夫子俱无辞矣。”这一驳诘确是一针见血。倘合于礼,试问:子路还有什么不悦?孔子又何必作矢词?这里没有故弄玄虚说什么圣人言行难测,无可不可,而是采取一种比较实事求是的态度。
   
    (一九九一年)
   
释孔子矢词
   
    《论语》子见南子章孔子矢词:“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各家注疏,歧义最多。举其大端,可分二类。一训矢为誓,一训矢为陈。前者旧注,后乃新解。邢昺、蔡谟、司马贞、《解论语笔》(韩愈、李翱)、杨慎、毛奇龄等,皆为破旧注立新说者,认为矢当训陈。矢不当训誓而当训陈的理由,毛奇龄《论语·稽求篇》说得很明白:“夫子矢之,旧多不解,孔安国亦以为此是疑文(按:当从臧庸《拜经堂日记》说,以孔子矢词为疑义者乃何晏,毛氏误)。即旧注解矢作誓,此必无之理。天下原无暗暧之事,况圣人所行,无不可以告人者,又况门弟子语,何所不易白,而必出于是。”这说法与赵翼在《陔馀丛考》中的说法相契。但赵氏之说平易,毛氏则不免以推理作意度。赵翼引杨慎之说(“矢者,直告之也。否者,否塞也。谓子之道不行,乃矢弃之也”),谓“此说本《史记索隐》,其说似较胜”。这话说得很有分寸。赵氏接着还对杨说提出质疑。他认为杨氏称子路不悦,是因为“孔子既不仕卫,不当又见其小君”。这是一层意思。可是,杨氏又称,孔子直告子路的话却是“以否塞晓之者”。这又是一层意思,两层意思互不相关。所以赵氏认为杨氏的训释形成“针锋不接”的漏洞。赵翼提出他自己的修正意见说:“窃意子路之不悦与‘在陈愠见,君子亦有穷乎’之意正同,以为吾夫子不见用于世,至不得已作为此委曲迁就,以冀万一之遇,不觉愤悒侘傺,形于辞色。子乃直告之曰:予之否塞于遇,实是天弃之而无可为何矣。如此解似觉神气相贯。”我认为在训矢为陈诸家中,赵氏之说,当为胜解。不过,细审又总觉牵强。增字解经为注疏家之忌,但矢词所说的“子所否者”也实在过于简略,所以不独赵氏,前人注解此句也无不增字为训,因为不如此就无法讲通。
   
    案:此句之否字,古有以下诸训:孔安国:“所不为求行治道者。”郑汝谐:“予之所不可者。”栾肇:“我之否屈。”韩李《笔解》:“否当为否泰之否,言矢将厌此乱世而终岂泰吾道乎?”王充:“予所鄙者。”毛奇龄据《孔子世家》以否字作不字解,“言我敢不见哉,不则天将厌弃我矣”。皇侃《疏》:“若有不善之事,则天当厌塞我道也。”邢疏多本皇疏,独此条立异,改“不善之事”为“求行治道”。缪播:“言体圣而不为圣者之事,天其厌塞此道耶。”李充:“明圣人与天地同其否泰也。”王弼:“我之所屈不用于世者,乃天命厌之。”韩李《笔解》:“予道否不得行,汝不须不悦也。天将厌此乱世而终,岂泰吾道乎。”馀不赘举。
   
    这么多注疏家,其中包括最严谨的学者,都不得不增字为训,而歧义又是如此纷坛,我以为这是由于子路不悦的原因,对于当时传说并记述此事的人是清楚的,觉得不必缕列也可以明白,故省略掉了。可是这一省略却使下面孔子矢词(“不”字下也是同样经过了省略)对后来的读者也就变得扑朔迷离,难以索解了。我觉得与其费功夫去猜测,不如照程氏《集释》所云“此等处止可阙疑”。不过,注疏者在文字训诂上作些实事求是的工作,还是可以使费解的原文透出一些消息的。主张矢训誓说者,在训诂上似有更多的根据。字书中,如《尔雅·释言》等多训矢为誓。阎若璩《四书释地三续》曾作了详细的考辨,举出《春秋》中记古人的大量誓词,都与朱子《集注》所举“所不与崔庆”同例。“皆有所字,足征其确”(如僖二十四年、文十三年、宣十七年、襄十九年、襄二十三年、襄二十五年、昭三十一年、定三年、定六年、哀十四年等)。阎氏又说,《集注》于“何以用所字未解,曰所指物之辞。余欲易此注曰:所指物之辞,凡誓辞皆有”。这就为朱子《集注》承袭旧注矢训誓说,提供了更多的根据,从而证明“予所否者”,正合古人誓词通例。“所不”既是誓词定式,则“否”就当作“不”,而不能作“否泰”、“否屈”之类的附会了。臧琳《经义杂记》也是认为“古人誓词多云‘所不’”。他对孔子矢誓中的“否”当作“不”有这样的说明:“太史公自言,弟子籍出孔氏古文,则所采《论语》当是《古论》作‘不’,或通借为‘否’,郑康成、缪播训为不,与《世家》文合。”这些说法都是言而有征的。但孔子矢词中的“所不”究竟指什么,由于下有省文或阙文,却成千古疑义了。
   
    (一九九一年)
   
“原壤夷俟”柬释
   
    《论语·宪问篇》:“原壤夷俟。子日:‘幼而不孙悌,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原壤,人名。夷,蹲踞也。俟,待也。言原壤蹲踞以待孔子也。
   
    孔子为甚么要这样凶狠狠地去责骂原壤,还要用手杖叩其脚胫?难道仅仅因为原壤蹲踞,没有起身迎接他么?这是不是有些过份?过去《论语》注疏者为了不损害孔子形象,对这事作了种种解释。马融曰:“原壤,鲁人,孔子故旧。”《魏书·李业兴传》引《论语》旧注亦称:“原壤,孔子幼少之旧。”我认为这种说法较为平易,也较为可取。但这里没有说明孔子为甚么要那样疾颜厉色地对待原壤。过去的注疏者总是以儒生理想中的圣人为标准,认为“圣人之或默或语无非教者”(李光地《论语箚记》)。这样就把孔子的一言一行全都化为天经地义的道德标准,他只有一本正经地宣讲大道理,而不能有和平凡人一样的言谈举止。抱着这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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