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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对赋、比、兴的研究

时间:2009-8-8 16:55:35  来源:不详

【内容提要】
辛亥革命后,很多学者在重新解读《诗经》的基础上重新界定赋、比、兴的含义;朱自清不仅结合《诗经》文本研究了《诗经》赋、比、兴的表现方法,同时还涉及到《毛传》《郑笺》释兴、兴义源起,《周礼》“六诗”之赋、比、兴的本义,后世比兴论诗等多个方面;而且既能区分它们的不同,又能注意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勾勒出赋、比、兴的源起、发展和演变的历时性结构。
 
【关键词】 朱自清;赋比兴;本义;表现方法

  辛亥革命至建国时期,朱自清对赋、比、兴的研究最为深入、最为广泛。我们要对朱自清的研究给予充分的重视。
  
  一、朱自清赋、比、兴研究的学术背景
  
  辛亥革命之后,由于科举制度的废除、封建帝制的消亡、经学时代的结束,《诗经》的性质在人们的观念中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儒学经典变为文学诗集,对赋、比、兴的研究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研究还在继续,如探寻《周礼》“六诗”赋、比、兴本义,分析《诗经》赋、比、兴表现方法,阐发赋、比、兴理论的美学理想;有些则逐渐消亡了,如汉儒借助比、兴比附经义,陈子昂、白居易借助赋、比、兴宣扬儒家政教文学观念,把赋、比、兴当作表现儒家政教思想内容的“谲谏”方法,这种观念只是被当作历史现象加以分析,而不再有人提倡;有的学者是研究赋、比、兴的研究史,进行研究之研究;有的则是在反封建大旗的指引下,怀疑甚至否定经学的阐释,视经学的阐释为“堆在《诗经》上面的瓦砾”,必须清除,对赋、比、兴的研究也充满了那个时代所特有的怀疑精神,很多学者在重新解读《诗经》的基础上重新界定赋、比、兴的含义。
  1925年,古史辨派的代表顾颉刚发表了一篇题为《起兴》的文章,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使赋、比、兴的研究出现一次高潮,这次研究高潮主要集中在对《诗经》表现方法的研究上。顾颉刚察觉到朱熹《诗集传》对赋、比、兴认识与标定的混乱,于是通过对现代民间歌谣表现方法的分析去推论《诗经》中的起兴,在文章中列举了“阳山头上竹叶青,新做媳妇像观音”、“阳山头上花小篮,新做媳妇多许难”等九条民谣开端的资料,说:
  在这九条中,我们很可看出起首的一句和承接的一句是没有关系的。例如新做媳妇的美,并不在于阳山顶上竹叶的发青;而新做媳妇的难,也不在于阳山顶上有了一只花小篮。它们所以会得这样成为无意义的联合,只因“青”与“音”是同韵,“篮”与“难”是同韵。若开首就唱“新做媳妇像观音”,觉得太突兀,站不住,不如先唱了一句“阳山头上竹叶青”,于是得了陪衬,有了起势了。
  顾颉刚认为起兴与下文“无意义的联合”,只是为了避免开端“突兀”,而以“兴”协韵发端。
  何定生也运用相同的方法推导出相同的结论:
  所谓“兴”者,正正就是像前举的民谣那半首没干系的句法;而也是那换声的方法了。故我们要是下个“兴”的定义,就是:“歌谣上与本意没有干系的趁声。”乱七八糟,什么东西,撞到眼,逗上心,或是鼓动耳朵,而适碰著诗兴,于是就胡乱凑出来——或者甚而有时诗意都没尝打算,只管凑凑成了。这个就是“兴也”所成的《诗经》的秘密。
  在研究目的上,顾颉剐、何定生不是探寻朱熹等经学家对“兴”的认识,而是探寻《诗经》文本之“兴”的本义;在研究方法上,以今证古,并且是以部分代整体,其实现代民歌中的“兴”既有与下文意义无关的兴,也有与下文意义有关的兴,而且多与下文意义有关;《诗经》中“兴”也同样存在无关、有关两种,并且也是无关者少、有关者多,如《周南·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甫田》“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思远人,劳心忉忉”等等,也许今天看不出兴与下文的联系,可是要知道《诗经》创作的时代尚处于类比联想阶段,只要客观物事与主观情志存在相似、相关的关系,哪怕诗句句式的相似,时人便认为他们之间存在逻辑关联,便可进行类比联想。所谓“歌谣上与本意没有干系的趁声”,既不是古代经学家对兴的认识,也不尽符《诗经》创作的实际。唐以前的经学家都认为“兴是譬喻之名”,朱熹则认为兴分取意与不取意两种;从《诗经》的创作实际看确实存在不取意的兴,但大多数的兴与下文存在意义上的联系。
  锺敬文《谈谈兴诗》则是以《诗经》文本之“兴”本义为标准评价朱熹对赋、比、兴的解说,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一方面指出朱熹《诗集传》中已经发现与下文无意义关联的兴,他引朱熹对《小星》的解释并加以分析说:
  其实,朱熹这老先生在《集传》里也说了几句很高明确当的话。“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实命不同!”他对于这诗解释道:“盖众妾近御于君,不敢当夕,见星而往,见星而还,故因所见以起兴:其于义无所取,特取‘在东’‘在公’两字之相应耳。”……用这话说明兴义,谁还比它来得更其精确?——郑樵的话虽比较详细,但却没有说到“它们所以会得这样成为无意义的结合”是由于要凑韵之故的要点。
  另一方面又指出朱熹《诗集传》标定赋、比、兴的混乱。最后锺敬文表明自己的观点,认为兴分作两种:(1)只借物以起兴,和后面的歌意了不相关的,这可以叫它做“纯兴诗”。(2)借物以起兴,隐约中兼略暗示点后面的歌意的,这可以叫它“兴而带有比意的诗”。锺敬文的看法已经比较接近《诗经》创作的实际情况,只是对兴的认识、称谓与兴之本义及古代经学家的认识不同。
  
  二、朱自清对赋、比、兴的研究
  
  朱自清对赋、比、兴的研究由关于《诗经》表现方法的争论引起,但他的研究比当时其他学者的相关研究更深入广泛,他不仅结合《诗经》文本研究了《诗经》赋、比、兴的表现方法,同时还涉及到《毛传》《郑笺》释兴、兴义源起,《周礼》“六诗”之赋、比、兴的本义,后世比兴论诗等多个方面。我们按照纵向序列将这些不同角度的研究重新排列一下,大致应如此:
  关于《周礼》“六诗”之赋、比、兴本义的研究,朱自清在《比兴·赋比兴通释》中作了大胆的推断。他认为:
  风、赋、比、兴、雅、颂似乎原来都是乐歌的名称,合言“六诗”,正是以声为用。
  大概“赋”原来就是合唱。
  “比”原来大概也是乐歌名,是变旧调唱新辞。
  “兴”似乎也本是乐歌名,疑是合乐开始的新歌。
  朱自清认为首先提出赋、比、兴的《周礼》是将它们与风、雅、颂称为“六诗”并列提出的,它们的本义不可能是表现方法,这是非常英明准确的推断,但对赋、比、兴本义的具体解说则属于过于大胆的臆测,而且只有臆测,没有论据和论证。
  关于《诗经》的表现方法,朱自清在写给顾颉刚《关于兴诗的意见》中提出了三点看法:

其一,对不同含义的兴加以区分。朱自清认为:
  《诗大序》及《毛诗传》所谓“兴”,似皆本于《论语》中“《诗》可以兴”一语。其义殆与我们所谓“联想”相似,周岂明先生《谈龙集》里以为是一种象征,颇为近理。……其实照《大序》及《毛传》所指明,兴确是比之一种,不过涵义较为深广罢了。……“兴”之原意不与兄(指顾颉刚)所说相同;虽然弟还相信兄说符合实际。早期的歌谣若有艺术可言,兄所说的“起兴”必是最主要的。说“起兴”一名可借以说明古今歌谣的起句的确切的价值与地位则可,说所谓兴诗的本义应该如此也可:说“兴”之一名原义应该如此,那就还待商榷了。
  朱自清的可贵之处在于能够将不同含义的兴加以区分,他追溯到“兴”概念发生的源头,并将最初提出“兴”的本义以及《诗序》《毛传》等经学家对兴的认识与歌谣的创作实际区别开。《周礼》《论语》最早提出“兴”,《周礼·大师》所言“六诗”之“兴”与《论语》所言“《诗》可以兴”之“兴”都不是分析《诗经》的创作方法,而是作为用《诗》方法提出来。运用用《诗》方法的兴去读《诗》赋诗,都是运用“引譬连类”的方法达到“感发志意”、“言志”的目的,《诗》与用《诗》者从中所感发、所言的“志意”之间一定存在相似或相关的关系,一定存在意义的关联;汉代、宋代经学家运用兴法说诗的目的不同,包括《毛传》在内的汉代经学家沿用用《诗》方法的兴解说诗义,并将个人的“感发”说成是诗人本意,沿用用《诗》方法的兴解说诗义,兴诗与所感发的诗意之间一定存在意义的关联,一旦涉及诗人本意,就等于说诗人运用了兴法表达了兴意,《毛传》标兴说诗客观上使兴的含义发生了变化,使兴从用《诗》方法逐渐演变为表现方法;宋以前的经学家重在沿用兴法解说经义,而宋代的经学家一方面“疑古思辨”,怀疑汉代经学家沿用兴法所感发的兴意,另一方面受到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的影响,运用赋、比、兴去分析《诗经》的表现方法,所以能在一定程度上接近《诗经》创作的本来面目,发现《诗经》创作实际中的“兴”存在取意与不取意两种。就表现方法而言,朱熹对赋、比兴的解说已比较接近《诗经》创作的实际情况。
  其二,从早期民谣创作方法之兴的源起推断《诗经》之兴的本义。朱自清认为:
  由近及远是一个重要的原则。所歌咏的情事往往非当前所见所闻,这在初民许是不容易骤然领受的。于是乎从当前习见习闻的事指指点点地说起,这便是“起兴”。又因为初民心理简单,不重思想的联系而重感觉的联系,所以“起兴”的句子与下文常是意义不相属,即是没有论理的联系,却在音韵上(韵脚上)相关连着。……音韵近似,便可满足初民的听觉,他们便觉得这两句是相连着的了。这种“起兴”的句子多了,渐渐会变成套句;《诗经》中常有相同的起兴的句子,古今歌谣中也多……。
  朱自清的整体思路是清晰的,但此处的推断,也许可以说明《诗经》中运用套语发端、全不取意的兴的源起,却无法说明《诗经》起兴的全部,因为《诗经》中的起兴大部分与下文有意义上的关联。其实,即便初民的歌谣创作也可以运用与下文有关联的物事起兴。
  其三,对作为表现方法的赋、比、兴加以解说。朱自清说:
  其实比兴原都是赋,因与下文或涵蕴的本义的关系,才有此种区别。赋是直说:比是直说此事以譬彼事,而彼事或见于文中或否(如《诗经》中之《鸱鹗》,《黄鸟》);兴是直说此事以象征彼事,——或用兄说,直说此事,任意引起他事。
  此说与刘熙载的解说大致相同。刘熙载在《艺概‘赋概》中说:“《风》中赋事,往往兼寓比兴。”此说的优点是注意到了文本表层含义(象)与意象深层含义的区别,就文本表层含义(象)而言皆为赋,意象若寓深层含义则为比兴;缺点是将古人所说的三种方法加缠一处,若依其说,所有比当称作“赋而比”,所有兴当称作“赋而兴”了。其实,古人主要是根据意象深层含义的有无深浅来区分赋、比、兴的,若是意象深层含义“譬彼事”或“象征彼事”,那就已经不是赋了。
  关于《毛传》《郑笺》对赋、比、兴的认识,抗战前朱自清所著《比兴》(后收入《诗言志辨》)中专设《毛诗郑笺释兴》一章,其中比较重要的观点有:
  第一,在《毛传》《郑笺》那里,比兴是与政教内容紧密相关的谲谏的方法,文中说: 《诗大序》说,“风”是“风化”“风刺”的意思,《正义》云:“皆谓譬喻不斥言也。”那么,比兴有“风化”“风刺”的作用,所谓“譬喻”,不止于是修辞,而且是“谲谏”了。
  虽然以“风”的含义作为推断比兴作用的论据未必恰切,因为“雅”、“颂”也用比兴,但的确可以在《毛传》《郑笺》对兴诗的解释中找到注重比兴“谲谏”政教功能的充分证据。
  第二,由于“一百十六篇兴诗中有一百十三篇都发兴于首章”,于是认为“兴”是“譬喻”、“发端”,并以是否“发端”区别比、兴,朱自清说:
  《毛传》“兴也”的“兴”有两个意义,一是发端,一是譬喻;这两个意义合在一块儿才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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