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仪传》附《犀首传》“李帛”作“李伯”,《西羌传》因之。《秦策》与《犀首传》则记五国伐秦后义渠君起兵袭秦,而《秦本纪》云“韩、赵、魏、燕、齐帅匈奴共攻秦”,则作“匈奴”。) 八、惠文王后十年(前315),秦伐取义渠二十五城。(见《纪》;《表》系于十一年,作“侵义渠,得二十五城”;《传》作“秦伐义渠,取徒泾二十五城。”) 九、武王元年(前310),伐义渠。(见《纪》,《表》、《传》无) 十、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灭义渠。(见《传》,《纪》、《表》无) 据《试释》研究,这批新出铜器群的年代应介乎春秋晚期与战国早期。这些事件中二、三可与“救秦戎”事比勘,值得推敲。 案,秦厉共公三十三年(前444)当楚惠王四十五年,秦伐义渠,虏其王。秦躁公十三年(前430)当楚简王二年,义渠伐秦至渭南(即渭阴,一作渭阳),则是报前此秦虏义渠王之仇。细绎史文,此次攻秦戎人并未取胜,或反为秦国所困,楚人出兵救援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洛水南流入渭,楚国出师当经丹水上溯而攻至渭洛流域。铭文的“洛之戎”,可能即义渠戎人,指的就是“秦戎”。此次战役的具体时间,据鬲等器铭中纪时为“唯二日”,“二日”应读为“二之日”,即夏历十二月,当楚之三月。 另外,对比“救秦戎”诸器,钟铭的“卑命”一词相当于鬲等器中的“命”。“卑”字与“辟”、“譬”古音皆属支部帮系字,文献中有相通之例,如《国语·齐语》辟耳(山名),《管子·小匡》、《史记·齐太公世家》、《封禅书》等“辟”皆作“卑”。《老子》“譬道之在天下”,马王堆帛书乙本“譬”作“卑”,是其证。“卑命”可读为“辟命”,有任命、委命之意。或可读为“譬命”,《管子·轻重乙》“辟之以號令”,辟通譬,《说文》:“譬,谕也。”“譬命”则有谕令、明令之意。顺便说一下,“卑”、“畀”古韵不同部,也不见相通之例,故铭文“卑命”不应读为“畀命”。 三、酓(熊)□ 这批铜器非考古发掘品,但据《试释》介绍为“同坑所出”,从器物组合情况看,器主应属诸侯王一级的人物,应即盘、匜铭中的“楚王酓(熊)”。 既然“競之定”(即“競平王之定”)是楚平王族人,则“楚王酓(熊)□”则不能早于平王。 《试释》已指出,“□”作为人名也见于包山楚简。案,古人常见名“休”者,如在古玺印中就多见。值得注意的是,现存这些带“休”名的玺印,如“夜休”、“梁休”、“童休”、“马师休”、“长休”、“吴休”等(见小林斗盦《中国玺印类编》,另外西周铜器中还有休盘),都非楚系文字印。《广韵》尤韵下收有“恘”字,训为“戾”,恐与铭文“”非一字。“□”字从心,可能是当作休美之“休”来用的,以区别于休息之“休”。上面推测“救秦戎”事可能发生于楚简王时,简王名仲(见《史记·六国年表》),又作中(见《楚世家》)。“仲”、“休”二字形近,或到汉代传写时讹“休”为“仲”,因“仲”、“中”可通假,故又回改为“中”。 馀论 当然,由于史料的缺乏,也许铭文中的这次“救秦戎”本来就是史书缺载的一个历史事件。但无论如何,“洛之戎”铭文的发现再次提醒我们,公元前五世纪时戎人的势力仍不容小视。公元前461年秦灭大荔,当时泾洛之间有力量攻秦的似只有义渠,况且此后两百年间秦与戎人关系也以义渠为最多。据研究,虽然公元前272年秦灭了义渠,但其残部直至汉初尚存在。 关于义渠的族属,有羌、匈奴、狄等说。《墨子·节葬》云:“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燻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亦见《列子·汤问》)岑仲勉先生认为“仪渠”即“义渠”,他推测为吐火罗(Tochari)之一支(《两周文史论丛》)。而余太山先生在其《古族新考》一书中则认为义渠与允姓之戎同源,可能属于塞种(Sakā),也有欧罗巴种之嫌疑。虽然迄今尚无定论,但最近这批楚式青铜器群中“洛之戎”的出现,无疑为深入研究先秦时代的戎人部落及当时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互动提供了新的宝贵资料,是值得我们重视的上一页 [1]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