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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回体”称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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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章回小说中的人格悲剧

时间:2009-8-8 16:57:08  来源:不详
宋江“全忠仗义”的人格理想和黑暗现实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悲剧冲突。这一点,诚如王钟麒在《中国三大小说家论赞》中所言:施耐庵“痛社会之黑暗,而政府之专横也,乃以一己之理想,构成此书。设言壮武慷慨之士,与俗有所迕,愤而为盗。”(注:郭绍虞等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四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66页。)“全忠仗义”和黑暗现实的矛盾直接导致了“逼上梁山”的悲剧。但这只是宋江悲剧根源的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则来源于宋江群体人格理想内在的矛盾,即“忠”和“义”之间的冲突。“忠”和“义”作为调整个人和不同群体之间的行为规范具有不同的伦理内容。余象斗在《题水浒传序》中说:“尽心于为国之谓忠,事宜在济民之谓义”(注:马蹄疾编《水浒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9页。)。在《水浒传》中,“忠”所强调的是个人和统治者之间的行为规范,而“义”所强调的则是个人和被统治者之间的行为规范。而在封建社会中,由于统治群体和被统治群体之间的对立,使“忠”和“义”这两种着重于不同群体的行为规范在客观上难以达到统一。这种情势使宋江处在徘徊于“忠”、“义”之间的两难境地。而宋江的人格悲剧在于他一生都在寻求事实上难以统一的“忠”与“义”之间的统一,以实现“忠义双全”的人格理想。正如他临终之前所言:“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二字,不肯半点欺心,今日朝廷赐死无辜,宁可朝廷负我,我忠义不负朝廷。”正是由于追求“忠”与“义”之间的统一,才形成了“朝廷负我”、“赐死无辜”的悲剧结局。“忠”与“义”两条人生之路的交汇,正好构成了宋江悲剧之路的起点。尽管《水浒传》的作者对宋江的“全忠仗义”进行了热情的歌颂,但同时又以客观的描写,展示了宋江理想人格中所存在的“忠”与“义”的矛盾,并通过宋江理想人格的悲剧,揭示了封建社会中“忠”与“义”难以兼容的事实,对“忠义”道德表现出极大的困惑。
  章回小说还通过个体人格和道学人生的矛盾冲突及个体人格的悲剧结局,表现了对封建道德的批判。明代中叶以后,随着个性解放思潮的兴起和主体意识的弘扬,重视人的存在,肯定人的尊严,追求自由生活形成了新的人格价值取向。这种个体人格思想在贾宝玉这一形象上得到最为突出的体现。在这个时代的先行者身上,“重情不重礼”,“一味的随心所欲”,构成了贾宝玉价值人格的核心。这种价值人格体现在人际关系上,形成了贾宝玉以反对“男尊女卑”,否定封建等级观念,主张人格平等的人格理想;体现在人生道路上,形成了贾宝玉厌恶贵族生活,蔑视仕途经济,追求自由生活的人格理想;体现在婚姻观念上,形成了贾宝玉以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及“门当户对”为主要内容的封建婚姻观念与婚姻制度,强调自主婚姻的人格理想。贾宝玉的个体人格理想不可避免地导致和封建道学人生的冲突。贾宝玉和贾政之间的矛盾就是这种冲突的直接体现。在《红楼梦》中的贾政身上,典型地体现了正统的道学人生。作品的第二回就借冷子兴之口介绍说:“贾政自幼酷喜读书,为人端方正直。”作为官僚,他“居官更加勤慎”,“人品端方,风声清肃”;作为家长,他“训子有方,治家有法”;更重要的是,“贾政最循规矩,在伦常上也讲究”。贾政的人生是按照封建道德规范设计的正统的道学人生,而作为两种不同价值人生冲突的结果,贾宝玉的人格理想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悲剧结局,宝黛爱情悲剧和宝玉中举出家就是这种结局的具体表现。而《红楼梦》正是通过贾宝玉人格的悲剧和理想的毁灭,揭示了封建伦理道德以及以此为基础的道学人生对个体人格的窒息与扼杀,作品的封建伦理批判意义也在这里得到深刻的体现。
  章回小说一方面通过群体人格和封建专制的矛盾及群体人格的悲剧,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伦理人格的戕害;另一方面,章回小说又通过个体人格和封建伦理的矛盾及个体人格的悲剧,反映了封建道德对自由人生的扼杀。封建专制、伦理道德和理想人生错综复杂的矛盾构成了章回小说价值人格的悲剧之源。在封建专制制度下,不论是群体人格,还是个体人格,不管是伦理人生,还是自由人生,都失去了生存的空间。章回小说的人格悲剧所昭示和批判的,正是这样的残酷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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