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是前者的省简,其原因可能有二,一是“谐”字左边“言”旁写得过宽,而竹简的宽度却很有限,因而写到右边时不得不省简;二是属于古文字中常见的删简同形现象,何琳仪师曾有详细论述,如:
從 《侯马》329
《侯马》329
藥 小篆 《玺文》1.5
幾 诅楚文 五里牌简
曹 《陶文》5.31 《中山》55[7]
可见,这种省减同文部件的现象在战国文字中实属常见,而“谐”字所从“皆”旁上的单“人”形 与《内礼》第一简正面和第二简“人”字形体 、 可谓如出一辙,其省减现象可参上引《侯马盟书》329“從”字的演变。
综上, 即“谐”字。检《汉书·东方朔传》:
舍人不服,因曰:“愿复问朔隐语,不知,亦当榜。”即妄为谐语曰:“令壶龃,老柏涂,伊忧亚,狋 牙。何谓也?”师古曰:“谐者,和韵之词也。”
杨树达先生曰:“龃、涂、亚、牙,古模部韵。”[8]按,模韵即鱼部。
“谐”,典籍多训“和”。《尚书·舜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汉书·礼乐志》“八音克谐”,颜师古注:“谐,亦和也。”按,此“谐”当指“音”而言,谓音乐节奏的和谐。《周礼·地官·保氏》“五曰六书”,郑玄注引郑司农云:“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贾公彦疏:“谐声,即形声,一也。”众所周知,郑众所谓“谐声”相当于许慎所谓“形声”。段玉裁曰:“同谐声者必同部。”可见“谐声”之“谐”特指韵部而言,也即后世韵文中的所谓押韵。
由此看来,“谐”、“谐语”都有“和韵”之意,故简文“谐”字,乃指有韵之文辞,《诗经》押韵的,简文“凯弟君子,民之父母”中的“子”、“母”,古皆之部,子夏引用该句向孔子提问自然可以用“谐曰”。今本“谐”字皆作“诗”,当是同义互换,或是古人用语的差异。裘锡圭先生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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