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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于华:山寨文化的山寨理解

时间:2009-9-8 17:37:29  来源:不详

郭于华:山寨文化的山寨理解

发布: 2009-5-22 17:55 | 作者: 郭于华 | 来源: 南都周刊 2009-5-19

  郭于华  清华大学社会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社会人类学农村社会学、民间文化研究

  编前语: 2008年夏天,《南都周刊》作为严肃媒体首次探讨山寨文化,并提出保卫山寨精神,此后相关讨论热闹非凡,但关于山寨文化何去何从并无下落。又是夏天,我们再度探讨此话题,作为一个延续,也作为一个总结。  

  中国无疑是个山寨大国,也有人直接说中国本身就是山寨。2008年以来,从“山寨手机”开始,“山寨电脑”、“山寨鸟巢”、“山寨明星”、甚至“山寨春晚”……接踵而至,甚至连小沈阳都有了自己的“山寨版”,真可称得上是山寨之山寨。  

  这里所谈论的是“山寨文化”而不是“山寨产品”,后者涉及仿制、盗版、假冒,有侵犯知识产权之嫌,不在本文讨论之列。而“山寨”作为文化,或作为某种符号,为草根创造,属民间文化,是一种相对于权威、精英、主流和正统文化的象征与产物。在今日中国,山寨文化已经成为无可否认的“社会事实”。如此看来,山寨文化当然有必要进入社会科学和文化研究的视野。这一年来,关于其精神的讨论也比较多,但其何去何从则尚未明朗。  

  曾有人说:“山寨文化”哪怕是在最狂热的制造者和追捧者眼中,也一样属于不能登大雅之堂的“假冒产品”。“恶搞文化”曝光了主流文化的做作和不足,可它对文化的不尊重却成了它昙花一现的致命死穴。……它也会和“恶搞文化”一样逃脱不了速生速朽的命运。(东方尔)  

  其实大可不必板着面孔指斥山寨文化永远登不上大雅之堂,人家也许从来就没打算登上大雅之堂。准确地说,山寨所为是要从根本上消解雅和俗的界限,拆除庙堂与山寨之间的篱笆;或者说原本他们就没把正统视作权威和尊敬仿效的对象,而是要从根本上颠覆之。山寨精神蕴含着颠覆的力量、抗争的力量,特别是创造的力量。而其充盈而独特的创造力和活力,是无论政治的、经济的、或者文化的链条都无法锁住的。  

  也有人视山寨产品为“中国市场体系劣质化的一个标志”,而“山寨文化不过是文化堕落的另一重表征而已”;认为“这种山寨精神,与自由无关”;山寨文化也不体现平民精神,“事实上,这不是平民精神,而是流民精神,甚至是流氓精神”,因为它“否认了一切道德、文化。正是这种精神一路发展成为恶搞文化、山寨文化。这种山寨文化确实体现了非主流精神,但它是没有任何建设性的非主流。它的盛行显示的是这个时代真正创造性的匮乏。人们的心灵变得十分肤浅而软弱,面对恶,只能以另一种恶回敬。因为,人们已经丧失了对于善的想象、向往”。(秋风)  

  我倒是以为这类理解未免过于正统过于严肃,对于山寨文化大可不必如此鄙视和厌恶。回顾一下历史,观察一下现实,可以预期山寨文化大致可能不外乎几种前景:  

  一种情况是被主流文化提升和接纳,如同历史上山寨绿林的被招安。对山寨而言,这大致是一个靠拢主流、学习主流从而进入主流的过程,现实中一些地方的、民间的、原生的文艺形式经由各种加工、包装终于登堂入室,获得更广泛的认同,例如东北二人转、方言小品表演等均可归入此类。这说明山寨因其地方性、民间性特色为大众喜闻乐见因而完全有可能提升为主流,并不一定“逃脱不了速生速朽的命运”。  

  当然,山寨创作的被取缔被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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