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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区基层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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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水稻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培训计划(1)

时间:2009-11-24 13:36:49  来源:不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从2004年开始,国家在粮食主产省组织实施粮棉油作物良种补贴项目,补贴范围逐年扩大。由于我区不属粮食主产省(区),到2007年才被列入国家水稻良种补贴范围。2009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农作物良种补贴力度,实施水稻、小麦、玉米、棉花4大作物良种补贴全覆盖。因此,今年开始,我区将全面实施水稻、玉米、小麦、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其中水稻、玉米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的普惠制,小麦、棉花良种补贴重点在主产区实施。
为确保我区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2009年全区水稻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这个方案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目前正在办文,很快将印发给大家。在此我作简要的介绍。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认真组织实施好水稻玉米良种补贴项目,运用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手段,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农民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加快粮食作物良种和新技术推广步伐,增加粮食产量,改善粮食品质,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2009年,我区对水稻、玉米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推介主导品种名单由自治区农业厅负责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的原则。主导品种确定后,要通过正规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严禁各地擅自进行品种推介活动。
(四)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资金直补到户、据实进行结算”, 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各部门职责
良种补贴项目由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各级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制定方案、落实项目计划、优良品种推介、宣传发动、栽培技术培训等组织实施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补贴面积核实、汇总、上报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工作经费预算、拨付、监管工作,协助农业部门做好补贴面积核实、汇总、上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所辖各村良种补贴面积的登记、申报、公示、审核、汇总、录入、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农户登记资料档案。
各级农业、质监、物价等部门联合加强种子质量、种子价格监管,防止出现假冒伪劣种子和趁机哄抬种子价格的现象。
四、补贴范围、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除已被征用为非农用地及已退耕还林、还牧的耕地上种植的水稻、玉米外,全区水稻、玉米种植面积都纳入补贴范围,包括双杂制种等种子生产面积。补贴对象包括种植水稻、玉米的农户、承包农场和科研院所耕地种植水稻、玉米的职工。
(二)补贴标准和方式。每亩补贴标准严格执行中央确定的标准,即早稻10元/亩,中稻、晚稻15元/亩,玉米10元/亩。采取“一折通”发放补贴资金的方式。

五、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推介主导品种。前段时间我厅已组织水稻玉米专家研究确定主导品种名单,以桂农业办发[2009]40号文印发到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近期将在《广西日报》等主要媒体上刊登、公告、推介。
(二)补贴面积的登记申报。
1.归口登记。要按照现行行政区划,自下而上逐级登记申报。补贴面积登记注意:一是除自治区农垦局直属的几个大的国有农场外,各地的良种补贴面积登记要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由所在地负责归总登记,包括农科院所的也登记在所在乡镇。二是对存在当地农户、外来户承租或土地流转的,或由他人代耕种粮的,原则上谁种粮谁享受补贴,依据承租合同、转让协议(包括口头协议)计入承租户或代种人,并注明清楚;没有协议的,必须经出租户和承租户双方协商、认可。只得登记一次,不得重复登记。
2.填表造册。申报表由我厅统计安排印刷,发放到县级农业局。各地要在早稻、中稻、晚稻插秧和中玉米播种结束后,分别组织农民申报登记种植面积,村民小组干部核实后填写登记表,一式3份,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各存一份。
(三)核实公示。由村委会组织,分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无异议后,各户户主和村民小组签字认可,然后汇总上报乡镇政府。户主、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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