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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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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8-19 11:08:3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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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相结合,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激发创新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中医药事业的积极性。 ㈢深化改革,增强中医药事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医药管理和服务模式,建立运转有序、透明协调的中医药管理和运行机制,发挥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作用,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提高利用效率,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为多方面参与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环境。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发展中医药事
业,逐步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中医办医体制。加快中医药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深化中医药机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积极推行全员聘用制、任期制等新的用人办法,实行竞争上岗。打破平均主义,坚持按劳分配、多种分配方式共存的分配制度。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加强经济管理,推行成本核算,降低中医药机构的经济运行成本。 ㈣制定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在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作用。建立中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充实和调整中医诊疗项目,合理提高中医技术劳务价格。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在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等方面,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点和发展规律、保护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中成药、医院中药制剂、中药饮片、中药材管理等方面制定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办法,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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