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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权力“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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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政治思想阐释

时间:2009-8-8 16:36:23  来源:不详
兼并和阶级矛盾的剧烈引发了几次较大的农民起义,国库也极为空虚。对这种局面,张居正是有着清醒的认识的。在给耿定向的一封信中,他认为嘉靖中年以后皇朝一度衰敝得与“汉、唐之末世”无异了,隆庆时规稍有起色,但离彻底解决尚远[15]。在丛集的矛盾面前,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疗方法是不会奏效的,必须寻找出一个关联全局的总枢纽。张居正的整套政治理论都是为了这一目的:探索兴衰的原因和维持有效统治的手段

对于大部分政治家和政治理论家说来,张居正思考的是一个普遍性的主题,而确立一个明确的政治目标是思考这一问题的充分必要条件。在被视为改革纲领的《陈六事疏》中,张居正引用了《尚书》)里那句为人熟知的“民为邦本,本周邦宁”,提出了“固邦本”的政治目标。在另外的章奏、书信中,他多次表述“致理之道,惟在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察吏治”一类的观点[16]。某些论者据此断言张居正继承和发展了儒家传统的民本思想,是十分正确的。在传统政治结构中,处于底层的小民没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他们的疾苦只能被动地由官员们察知,即使贪官污吏们的压榨超过极限也无处申诉,起义是他们表达愤怒的惟一方式,正如张居正在评论两广起义频仍的原因时所指出的,“非民之好乱,本于吏治不清,贪官为害耳”[17]。

这样,就由安民的政治目标推导出“吏治”问题。在张居正看来,人君驾驭官员的手段无非是“赏、罚、用、舍”四字,“欲用舍赏罚之当,在于综核名实而已”。综核名实是张居正政治思想中十分重要的概念,基本内涵是根据实际政务考课官员,即“一以功虚为准,毋徒眩于声名,毋尽拘于资格,毋摇之以毁誉,毋杂之以爱憎,毋以一事概其平生,毋以一眚掩其大节”一一几个“毋”概括了明代铨政的主要弊端。与实政思想相联系,张居正特别批评了“士大夫务为声名,舍其职业,出位是思”的习气。

不过,综核名实主要是解决官僚体制中人的素质和使用问题,与此相关的还有制度本身的“信息沟通”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张居正提出了“重诏令”的建议。他认为,“君者,主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君不主令则无威,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则无法,斯大乱之道也”。这项建议包含着两个方面,即立威与立法。为了纠正业已存在的“无法”现象,张居正要求凡已奉旨施行之事,应“严立限期,责令上紧奏报”,有关部门也应“置立号簿,登记注销,如有违限不行奏报者,从实查参,坐以违制之罪”。这是“考成法”的初步设想,在张居正柄政之后发展成一套相当严密的制度体系[18]。关于立威的问题,《陈六事疏》中没有详论,我们可以结合张居正于嘉靖二十八年(1546)奏上的《论时政琉》予以把握。在这份奏疏中,张居正以人的身体类比朝政,认为“人之所恃以生者,血气而已”,“一或壅阏,则血气不能升降,而臃肿痿痹之患生矣”。他指出,世宗“所与居者独宦官宫妾”,已八九年不接见群臣,上下暌违,是“血气壅阏之病”。正是由于这一病根,才导致“臃肿痿痹之病乘间而起”,具体说来,其大者有五:“曰宗室骄恣,曰庶官瘝旷,曰吏治因循,曰边备未修,曰财用大匮”。从两份奏疏的阐述来看,张居正关心的不仅是君主的绝对权威,而尤注重君主和官僚机构之间的沟通渠道的畅通。

接下来的问题便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现实中严重存在的名实不核、诏令不行现象呢?怎样矫正这些弊端呢?对于这一点,张居正并没有像一般士大夫那样注目于“士习人心”。他引用《诗经》中“勉勉我王,纲纪四方”这句话,说明“纪纲”正是人主“使天下皆服从其教令,整齐而不乱”的总枢纽。“纪纲不肃,法度不行”,则“上下务为姑息,百事悉从委徇”,矫正此弊只有“振纪纲”一途。为了回击他的观点所可能受到的指责,张居正特别论述了“顺情”与“徇情”、“振作”与“操切”的区别,主张“情可顺而不可徇,法宜严而不宜猛”,希望皇帝“张法纪以肃群工”,“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事有所枉,虽疏贱必申”。

通过从“固邦本”到“振纪纲”的逻辑序列,社会矛盾的根本症结已经找到,从而也就明确了解决问题的主要方针。但是,还有一些妨碍施政的因素需要排除,在张居正看来,为害最大的便是“议论”。他指出,“顷年以来,朝廷之间议论太多,或一事而甲可乙否,或一人而朝由(予路)暮(柳下)跖,或前后不觉背驰,或毁誉自为矛盾,是非淆于唇吻,用舍决于爱憎,政多纷更,事无统纪”,“此最当今大患也”。在《辛未会试程策二》中,他也曾透辟地分析过这个问题:“夫多指乱视,多言乱听,言贵定也。今或一事未建,而论者盈庭,一利未兴,而议者踵至。是以任事者多却顾之虞,而善宦者工遁藏之术,此病在议论者也”。他请求皇帝颁布诏令,务省议论.以兴治理,变风俗。

 

四、君主权力与道德效力

 

一般说来,儒家学派与法家学派的政治理论具有不同的取向,前者注意的中心是政治伦    理,后者关心的焦点是政治操作,在实际运用中,尤其在涉及官僚体制的权力核心一一君    主一一这个关键点时,儒家喜欢探究限制专制权力的因素,法家的主要目标则是研讨专制权    力有效行使的手段,因而在法家政治理论的终点就不可避免地将玩弄权术本身当作目的,从而忽略乃至严重漠视在逻辑的起点上所设定的玩弄权术所要达到的真正目的。这是张居正所不能接受的。他主张“治体用刚”、“尊主权”,但并不赞成君主毫无限制的运用权力。因而,在这一点上,他对在阐述“治乱周期”时给予极高评价的秦始皇提出了批评:

 

盖八柱高承,而天位始定;四时成岁,而大造乃成。明主劳于求贤,而逸于得人。故信任贤臣者,正所谓揽权也,岂必若秦始皇之衡石程书,刚愎自用,隋文帝之猜忌任察,谗害忠良,而后渭之有权耶![19]

 

这段话是张居正对弹劾他揽权的户部员外郎王用汲的答辩。鉴于张居正曾将明太祖与秦始皇置于“浑沌之再辟”的并列地位,鉴于张居正曾以明太祖坚决予以取消的宰相地位自居,这段话推衍下去势必导出对明太祖类似行为的批评,当然这是不能公开道出的底蕴。同时,这段话也不能与李斯的“行督责之道,专以天下自适”相提并论,李斯的目的在于“阿二世意欲求荣”[20],张居正则不希望君主“恣睢”。在传统政治格局中,皇权与官僚体制是相互支持、相互依存的,但也一直存在着矛盾和斗争,皇权与相权之争是其典型体现。张居正尽管宣称“以威福还主上”,但绝不同意君主滥施威福,而希望给权力运用加上一项限定条件,这就是“公道”,“刑赏予夺一归之公道”。无疑地,张居正认为内阁应该握有很大权力,他对秦始皇、隋文帝的批评的现实意义正在于此。他坚持说,只要明主在位,这并不会对皇权造成任何威胁,而是最合理的治国方式;如果“庸君暗主”在上,“奉之以太阿之柄,彼亦不能持也”[21]。可是,我们可以反过来问,开国君主所预防的不正是中主或庸主在位时出现“太阿倒握”的可能性吗?实际上,对张居正而言,内阁权力不是一个理论的和分析的问题,而是一个历史的和现实的问题。

关于道德问题,张居正的论述并不太多。他曾重申“国家明经取士,说书者以宋儒传注为宗”的既定方针,建议“其有剽窃异端邪说、炫奇立异者,文虽工弗录”[22]。这周然体现了他试图以儒家经术统一思想的愿望,也包含着培养士德的期冀。不过。张居正显然并没有  对伦理道德的作用估计太高,从他的言行可以看出,他相信作为皇权体现的纪纲法制比道德  训诫和道德自觉更可靠、更有效力。也许他认为,一直倡导道德修养然而却已腐化堕落的官  僚阶层依靠道德自律是无法改造自己的,只能由一个“治尚严峻”的人物毅然恢复“洪武旧制”,才能拯救社会,还在翰林院任清闲之职时他就做好了担负这项重任的心理准备[23]。

当张居正把目光转向君主时,则像其他儒家知识分子一样,只能求助于儒家传统,把“讲  学”做为“君道”的第一项要务[24],试图藉此培养“圣德”,保证君主的行为履于正道。当然,张居正并没有进一步探讨道德在约束君主行为方面的有效性,这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中一个充满矛盾的主题。其矛盾主要来源于这种假设:君主的权力至高无上;君主的权力又应服从某些更高的准则。这是一对很难和谐相容的命题,张居正宁可在权力运行的实际中加以探索。

 

五、余  论

 

张居正进入内阁不久,便因为言行迹涉“霸术”而受到一些官员的指责:“吾辈谓张公柄用,当行帝王之道,今观其议论,不过富国强兵而已,殊使人失望。”在张居正看来,这种批评实在是对他的“过誉”,因为他对“王霸之辨”有着不同于世儒的理解:

 

吾安能使国富兵强哉?孔子论政,开口便说“足食足兵”,舜命十二牧,曰“食哉惟时”,周公立政,“其克诘尔戎兵”,何尝不欲国之富且强哉?后世学术不明,高谈无实,剽窃仁义,谓之王道,才涉富强,便云霸术。不知王霸之辨、义利之间,在心不在迹。奚必仁义之为王,富强之为霸也。[25]

 

与其说张居正是援法入儒,勿宁说他是针对儒者“高谈无实”(至明代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顾炎武、李塨等清初学者曾予以猛烈抨击)的现实弊端而对儒家思想中自一开始即被忽略的事功的一面的强调。这也是一个老问题,在宋代就曾引起十分激烈的辩论,至于张居正是否直接继承了陈亮、叶适的功利思想笔者不敢妄加断定,因为在面对大致相同的社会问题时,不同思想家的意识反映很可能具有某种相似性。

由此,笔者对张居正是“法家”的判断不敢完全苟同。其实,张居正柄政的时候,对他的一些指责中已包含此义。清人刘献廷则站在颂扬的立场明确提出这一观点:“治天下必用申、韩……明只一帝,高皇帝是也;明只一相,张居正是也。”[26]而当本世纪7 0年代的“批孔”高潮时,张居正被尊称为“著名的法家政治家”以适应政治目的。张居正并不承认自己是法家,也不认为富国强兵是法家思想的专利品,已如上述。而在同时代及稍后的许多人的心目中,特别是随着明王朝危机日深,张居正以其“救时宰相”的形象越来越受到尊崇,人们并没有怀疑他的思想的正统性,还有人认为他为儒学的振兴立了大功。明人刘芳节的议论在这一派中具有典型牲。像刘献廷一样,他也将张居正与明太祖并举且给予更高评价:“高皇帝为生民以来未有之神圣,开天而作君;太岳先生为生民以来未有之异人,中天而作相。”(这种说法与张居正自己对明太祖的评价与强烈的使命感颇为接近。  )他认为,张居正是个“集大成者”,因为“大成之学,历宋至我明愈讲而愈晦,愈步趋而愈腐烂,得太岳先生而一洗刷之,光彩倍鲜。如曰平生学在师心,不曰师孔,而孔子之道愈尊、学愈明”[27]。

必须指出,本文的目的在于理解张居正的思想而不在于为他“正名”。正像本文开始所论述的那样,张居正的政治思想与法家学派有许多共同点,现存《杂著》中有一条还直接摘引了《韩非子》的言论,他受到法家思想的某些影响自不待言。但是,生活在《四书》、《五经》为正统的时代,张居正政治思想的儒家色彩也很浓郁。张居正政治思想的双重性正是来源于传统官僚体制及其指导思想之间的辩证关系,更深一层说,甚至折射出了自秦、汉以来即已存在的“文吏”与“儒生”这两类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统一的层面。笔者认为,张居正绝非煞费苦心地要恢复先秦法家的思想体系,更不是要把法家的政治实践一一以秦朝为典型——搬到他自己的时代。与其说张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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