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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欠严肃之作——简评《江南织造署与金陵十二钗》

时间:2009-8-8 16:40:55  来源:不详

《艺谭》一九八五年第四期上刊登洪静渊先生的《江南织造署与金陵十二钗》一文,我认为是一篇欠严肃之作。

洪静渊先生在文中说:“一七○三年,(康熙)四次南巡,曹寅任江南织造”,“一七○五年,(康熙)五次南巡,曹寅任江南织造”,“一七○七年,曹寅任江南织造。”而文中有的文字又称曹寅“督办江宁织造”。再,洪先生在文中一会儿说“江南织造署” (文标题就是如此),一会儿说“江宁织造署”。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说“江宁织造”和“江南织造”是一回事?其实非也!这是洪先生把它搞混淆了。

众所周知,在明代,南京称为南直隶。清顺治二年,清军攻下南京,改明南直隶为江南省。改应天府为江宁府。江宁府乃江南省之冶所。康熙六年(一六六七年)江南省分置为江苏、安徽两省。因此严格地说,此后作为正式的官职用“江南”之称是没有的,这是不言而喻的。

《江南通志》卷一百五叶九云:“督理织造江宁,始于前明时用太监管理汉府事(按织造局系明汉王朱高煦旧第,故相沿称为汉府。国朝照旧织造:顺治五年差户部管理;十三年改差内十三衙门,每年一更代;十五年改三年一易;康熙二年遂定专差之任。”《八旗通志》卷十五《职官志》四叶十云:“织造监督,江宁、苏州、杭州各一人。监督于内务府司官内留用,带原衔管理。顺治初三年一代;十八年一年更代;康熙二年不限年。”《江南通志》卷一百五《职官志》《文职》七叶九云:“江宁织造:曹玺,满洲人,康熙二年任。”据此则知曹玺为江宁专任之第一人。曹寅于康熙三十一年在苏州兼江宁织造任,同年十一月自苏州赴寅江宁织造任,次年在江宁兼苏州织造任。也就是在这年,寅内兄李煦继寅为苏州织造,此后,曹寅就专任江宁织造。康熙四十三年曹寅以江宁织造兼盐政任,中间盐政之任虽旋罢旋复,但江宁织造一直终任于康熙五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辰时在扬州病殁之时。由此看来,所谓曹寅的“江南织造”之任何事之有?

洪静渊先生的另一个谬误是他在文章中谈到“金陵十二钗”时,引的一段《随园诗话补遗》的所谓“金陵明希哲太守府中十二钗,能琴者名梧桐,能诗者名袖香,最小者名月心,太守常载游秦淮,与朋侪作征诗之会。”这段文字,洪先生曾于一九八五年初撰文寄我,我当即函告他,他的引文有误。《随园诗话补遗》卷五第四四条是这样写的:“近得鄂筠亭敏守杭州修禊西湖诗,首唱云:‘修禊三春好,风花二月天。黄堂无底事,白发有诸贤。笔濯西湖水,花摇鹫岭烟。风光征往事,不减永和年。’一时作者如云。四十年来,风流歇绝。今年,余在湖楼,招女弟子七人作诗会。太守明希哲先生保从清波门打桨见访,与诸女士茶话良久,知是大家闺秀,与公皆有世谊,乃留所坐玻璃画船、绣褥珠帘,为群女游山之用。而独自骑马还衙。少顷,遣人送华筵二席、玉如意七枝,及纸笔香珠等物,分赠香闺为润笔。一时绅士艳传韵事,以为昔日筠亭太守所未有也。汪解元润之夫人潘素心赋排律三十韵,其略曰:‘欲话天台胜,西湖折简忙。传经来绣谷,设帐指山庄。云母先生座,金钗弟子行。词宗新染翰,郡伯远贻筐。白壁光如许,红裙礼未将。天当桐叶闰,(闫四月)人岂竹林狂。(来者七人)画舫玻璃嵌,轻簪翡翠妆。逍遥孤屿外,容与断桥旁。送别凭圆月,催归带夕阳。千秋传韵事,佳话在钱塘。’。孙臬使女云凤,亦有‘羲之虚左推前辈,坡老留船泛夕晖’之句。太守有十二金钗,能琴者名悟桐,能诗者名袖香,最小者名月心:会前一日,皆执贽余门。”

我当时并函告洪先生,从这条“诗话”来看,内中写到“西湖”、“鹫岭”、“天台”。“清波门”、“孤屿”(即西湖中之小孤山)、“断桥”、“钱塘”,无一不是指杭州事。而你将这条“诗话”中的钱塘明希哲太守,篡改为“金陵明希哲太守”,并煞有介事地说什么“太守常载游秦淮,与朋侪作征诗之会。”这是欠严肃的。联想起他老先生早两年曾在《文献》第十五辑上抛出的所谓“新见许芳卿悼亡诗”,并进而肯定了“新见诗”为悼《红楼梦》作者逝世而作,曹氏的继室姓许,名芳卿,是安徽徽州人。洪先生意在印证北京“木箱诗”说。当时我曾致函于他,希望能专程拜望他,并且验他发现的所谓《旧雨晨星集》一书中的“许芳卿悼亡诗”。结果,他来信“顾左右而言他”:“您如不为看书(指《旧雨晨星集》)而为了解曹家与徽州仕女的关系而来(我没有向他提此要求),我表示欢迎。”据说还有不少人专程去找他,看看究竟,结果都是使人失望的。显然,这和洪先生的所谓“金陵十二钗”论一样,是由他做了“手脚”的。这些都无疑给红学研究制造了混乱,不能说不令人遗憾。如果“金陵十二钗”象洪静渊先生那样的“考证”法,即根据自己做过“手脚”的论据,然后得出结论:“根据这些记载,我认为曹雪芹所写的《红楼梦》中的金陵十二钗,并不完全是他的艺术虚构,而是从明末到清初这两个十二钗的艳情诗作与风流韵事,作为他的创作素材。”那末,这又何止“这两个”,我可以举出更多的“十二钗”来:

《南史》载:齐高帝建元元年,周盘龙破魏兵,上下诏称美,送金钗十二枚与其妾杜氏,手敕曰:“饷周公阿杜”。梁武帝《河中之水歌》中有“头上金钗十二行,足下丝履五文章”之句。初唐长孙佐辅《宫怨》:“三千玉貌休自夸,十二金钗独相向。”《山堂肆考·角集》卷二十三:白乐天尝言牛思黯自夸前后服钟乳三千两,歌舞之妓甚多,故答思黯诗云:“钟乳三千两,金钗十二行。”至于元明以降的诗人墨客中,以“金钗十二”入诗词曲赋的就更多了。元人张子友的小令《双词蟾宫曲》中有“翠红乡十二钗”的句子。无名氏《喜舂来》中还有“伤心白发三千丈,过眼金钗十二行”及“会三千剑客,列十二金钗。”钱牧斋《移居诗集》(崇祯十三年)《八月十六夜有感》中有句云:“……单栖海燕,东流河水,十二金钗敲折。”清初朱竹坨《静志居诗话》中有“赵彩姬字今燕,名冠北里。时曲中有刘、董、罗、葛、段、赵、何、蒋、王、杨、马、褚,先后齐名,所称十二钗也。”其后孔尚任《舞灯行留赠流香阁》一诗,有句云:“久久帘动一灯来,一灯一灯陆续吐;十二金钗廿四行,灯光人面添媚妩。”曹寅《续琵琶》第三十一出《台宴》:“正是,门迎珠履三千客,户列金钗十二行。”尹继善《尹文端公诗集》卷五中有《过忠勇公第即事》七绝十首,作于丙子(一七五六)冬,其中第五首,提至十二钗,却是雪芹正当盛年,《红楼梦》(《石头记》)甫有“对清本”的时候。诗曰:“面面轩窗景自殊,偶凭粲者寄清娱。金钗十二人何处,列屋新妆只画图。”袁枚《随园诗话》卷四第五八有“雨林和余《懊恼词》云:‘金钗虽十二,难解此情多’”。

上面列举了许多“十二金钗”的诗词曲赋之句,但都很难看出它们与《红楼梦》中的“金陵十二钗”有什么直接的联系。自然洪先生提出的所谓“这两个十二钗”也不例外。唯一例外的倒是曹寅的戏文和尹继善的诗句,因为曹寅是雪芹的祖父,尹继善和忠勇公傅恒又都是与雪芹有些瓜葛的人。看来,他们的戏文和诗句与雪芹把《红楼梦》原题名为《金陵十二钗》有一定的关联,还比较说的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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