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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说献疑

时间:2009-8-8 16:47:01  来源:不详

【内容提要】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说是徐朔方根据对中国古代早期长篇小说的综合考察而得出的一种带有规律性的认识,虽说有合乎实际的一面,但也存在偏颇与失当之处。它过分强调了民间说书艺人世代累积的创作业绩对名著成书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贬低了作家个体独特的创造性劳动,并进而没收了罗贯中等人的著作权。导致这种偏颇与失当的主要原因,当与徐朔方对“进化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等理论观点的片面认识有关。

【摘 要 题】元明清文学

【关 键 词】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四大奇书/群众创作/文人创作

【正 文】
关于中国古代早期长篇小说的编创方式,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即认为它们都属于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这一说法是由徐朔方提出的,由于它建立在对明代小说四大奇书成书过程的考证基础之上,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小说编创方式的相似性,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古代通俗小说的生成史,故而得到了不少学者的赞同。考虑到此说关涉到罗贯中等人的著作权,关涉到对古代一些文学名著创作性质的认定以及对古代小说史的深入认识,所以有必要对其偏颇失误之处进行辩驳。

    一、徐朔方的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说

徐朔方在其《小说考信编》“前言”中曾对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说做过这样的表述:
所谓明代小说四大奇书《三国》、《水浒》、《金瓶梅》、《西游记》并不出于任何个人作家的天才笔下,它们都是在世代说书艺人的流传过程中逐渐成熟而写定的。谁也说不清现在我们所见的版本是出于谁的手笔。任何一个说书艺人都继承原有的模式或版本而有所发展……所谓发展,既有精心的有意修改,也可以是无意中的逐渐失真或走样。同样,任何一个出版商都可以请人重写、润色或照本翻印,而在翻印中有所提高。并不是每一个说书艺人、每一个出版商都只会越改越好,而不会改坏。改好改坏两种情况,甚至比例不同、得失参半的多种情况都可能发生。但是优胜劣败的进化规律在这里同样发生作用。我把这种形式的非个人创作称之为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1] (P2-3)
徐朔方的这一说法有合乎实际的一面,因为《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在成书之前,其所写的人物故事确曾以各种民间文艺的形式在社会上广泛流传;但问题是,如果没有罗贯中、施耐庵等人对民间的创作成果进行取舍、加工、改造、整合乃至于重新创作,那么它们恐怕仍就是《三国志平话》、《宣和遗事》等粗陋、朴拙的民间形态的东西,而不会自动地形成《三国演义》、《水浒传》这样的名著。至于说《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在成书之后不断地有人对之进行修改,这也是事实;但这些修改毕竟是次要的,不会改变原书的主要精神面貌,我们总不能说嘉靖壬午本《三国志通俗演义》与毛宗纲评改的《三国演义》是性质不同的两部书。因此,集体创作这一提法,无疑轻视或贬低了罗贯中等写定者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景行之在《徐朔方先生的学术道路》一文中就说:“徐先生指出,上述这些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的作品在最后写定前早已基本定型,它包含了历代许多书会才人、说唱艺人和民间无名艺术家的思想观念,最后写定者的作用相当有限。说这些作品中的某个细节是罗贯中或施耐庵等如何精心构思创作出来的,不啻于痴人说梦。”[2] 这就基本上否定了罗贯中等人的创造性贡献。

    二、胡适、鲁迅、郑振铎的观点

为了加强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说的说服力,徐朔方曾不止一次地说过:“《三国演义》、《水浒传》作为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经胡适、鲁迅、郑振铎的研究早已成定论”;[1] (P366,中国古代早期长篇小说的综合考察)“胡适、鲁迅、郑振铎等早期学者在六七十年前就在《三国志演义》、《水浒》、《西游记》及《西厢记》等个别作品的研究中提出这样的论点。今天已成为文学史常识了。”[3] (P108-109)可事实果真如此吗?且让我们简要地回顾一下胡适、鲁迅、郑振铎的说法。
关于《三国演义》,胡适确曾说过:“散文的《三国演义》自然是从宋元以来‘说三分’的‘话本’变化演进出来的”,“《三国志演义》不是一个人做的,乃是五百年的演义家的共同作品。”不能说这话没有道理,但他认为“《三国演义》的作者,修改者,最后写定者,都是平凡的陋儒,不是有天才的文学家,也不是高超的思想家”,[4] (《三国志演义》序)这却几乎遭到研究者的一致否定。鲁迅则明确地将《三国演义》、《水浒传》的作者定为罗贯中。而郑振铎也从不曾轻视罗贯中的创造性劳动,他曾多次指出:“通俗小说《三国志》之成为正则的演义,不惟通俗,抑且‘雅’,且远出于《前后七国志》、《说唐》数传同科之列者,第一个——或者是最大的一个——功臣,自要算是罗贯中。”[5] (第5卷,《三国志演义》的演化)“罗氏盖承继于书会先生之后的一位伟大作家……他以文雅救民间粗制品的浅薄,同时并没有离开民间过远。雅俗共赏,妇孺皆知的赞语,加之于罗氏作品上,似乎是最为恰当的。”[6]
关于《水浒传》,胡适认为明初出现的百回本《水浒传》是罗贯中做的,而明中叶将百回本改造成七十回本的是施耐庵,他说:“我们拿宋、元时代那些幼稚的梁山泊故事,来比较这部《水浒传》,我们不能不佩服‘施耐庵’的大匠精神与大匠本领。”[4] (《水浒传》考证)还说:“(施耐庵)起手确想用全副精力做一部伟大的小说,很想放手做去,不受旧材料的拘束,故起首的四十回(从王进写到大闹江州),真是绝妙的文字。这四十回可以完全算是创作的文字,是《水浒》最精彩的部分。”[4] (百二十回本《忠义水浒传》序)可见胡适既承认《水浒传》有作者,而且还对作者的艺术创造进行了比较中肯的评价。鲁迅也认为《水浒传》是罗贯中做的。郑振铎也说:“今本《水浒传》的写定,则为罗贯中氏”,“我们与其将这部伟大的英雄传奇的著作权归之于施氏,不如归之于罗氏更妥当些。”[5] (第7卷,宋元明小说的演进)
关于《西游记》,胡适更将其主要成就归功于吴承恩,他说:“《西游记》的中心故事虽然是玄奘的取经,但是著者的想象力真不小!他得了玄奘的故事的暗示,采取了金、元戏剧的材料(?),加上他自己的想象力,居然造出了一部大神话来!”“《西游记》小说的作者是一位‘放浪诗酒,复善谐謔’的大文豪。”[4] (《西游记》考证)鲁迅也说:“实则做这《西游记》者,乃是江苏山阳人吴承恩。”郑振铎更说:“《西游记》之能成为今本的式样,吴氏确是一位‘造物主’。他的地位,实远在罗贯中、冯梦龙之上。吴氏以他的思想与灵魂,贯串到整部的《西游记》之中。而他的技术,又是那么纯熟、高超;他的风度又是那么幽默可喜。我们于孙行者、猪八戒乃至群魔的言谈、行动里,可找出多少的见解与风度来!吴氏书的地位,其殆为诸改作小说的最高峰乎?”[5] (第5卷,西游记的演化)
可见胡适、鲁迅、郑振铎并未像徐朔方所说的提出过《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是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的观点,也极少否定过罗贯中、施耐庵、吴承恩的著作权,当然也就不会轻视或淡化这几位写定者的创造性贡献;不能因胡适对《三国演义》的断定而以偏概全。
下面根据徐朔方提出的主要论断,谈谈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说存在的一些偏颇与失当之处。

    三、关于《三国演义》

徐朔方曾指出:“从晋陈寿(233-297)《三国志》和南朝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开始,三国题材逐渐由正史进入传说(包括民间口头传说和文人的野史笔记),然后进入以说话为主的世代累积型的集体创作过程。说话艺人有的本来是文人,找不到别的出路,被迫以此为生,如南宋、金、元和明初的书会才人,另外又有中下层文人的参与。《三国演义》为我国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长篇小说的演变和发展提供了最悠久、最典型、最完整的范例。”[1] (P1,论《三国志演义》的成书)
这种说法的失当之处,就在于它有意无意地把作家所依据的创作素材等同于作家的创作,过分强调了作家对民间文艺创作的依赖关系,贬低了作家个体独特的创造性劳动,并进而没收了罗贯中的著作权。实际上,《三国演义》与在其之前流传的各种相关的三国故事,充其量只是创作与素材的关系,材料的继承性和从民间创作中汲取精华,并不能成为《三国演义》是集体创作的理论和事实依据。这就好比美酒与粮食的关系一样,虽然没有粮食,难以酿成美酒,但是酒是酒,粮是粮,是不同的东西,总不能把粮说成是酒。民间创作的东西,在未经罗贯中头脑一系列的发酵和熔铸以前,是无法形成《三国演义》这样杰出的小说的。更何况民间创作对《三国演义》的影响还远没有持集体创作说的学者们所估计的那么大。今天已有论者将《三国志平话》、《三国演义》与《三国志》、《资治通鉴》等放在一起加以仔细比较,结果发现“关公刺颜良”、“先主跳檀溪”、“赵云抱太子”、“张飞据桥退卒”、“赤壁鏖兵”、“孔明七擒七纵”、“孔明斩马谡”、“秋风五丈原”等故事,《演义》虽也写到了,却与《三国志平话》差异很大,而与《资治通鉴》、《三国志》所记倒相当接近,甚至就连不少话语也直接撷自史书,也就是说,《三国演义》中所写的这些故事,恐怕主要不是因袭于《三国志平话》,而是《三国志》、《资治通鉴》等史书。即使是两者确实相关的内容,例如“桃园结义”、“张飞鞭督邮”、“三战吕布”、“王允献董卓貂蝉”、“云长千里独行”、“古城聚义”、“三顾孔明”等,《三国演义》也不是简单地从《三国志平话》中移植过来,而是根据其叙事意图,对原有的故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动和补充,以使其更谐合于《三国演义》整体的叙事风格,两者的文字出入是颇为明显的。周兆新就说:“《演义》对于《平话》这部书而言,似乎没有一脉相承的关系。”[7] (P344)退一步说,即便两者有一脉相承的关系,但是像“桃园结义”、“张飞鞭督邮”、“三战吕布”等,也并非重大的历史事件,充其量不过是三国历史演变过程中的一些小插曲,远不足以全面地反映三国兴废成败的整个历史过程。而《三国演义》中许多能够反映朝代兴废的大事,如孙策略定江东,曹操灭袁绍、定辽东,及姜维用兵,司马氏父子擅权等,《三国志平话》反倒不曾叙述。因此,《三国志平话》不大可能成为洋洋70余万字的《三国演义》建构情节、叙述故事的主要依据,当然更不能说它是《三国演义》的雏形了,而顶多只能说它是《三国演义》的取材对象之一。“三国戏”更是如此。陆树仑等人在论述元代三国戏时即指出它们与《三国演义》“差异很大,很难看出其间是一种演变关系”。[8] 张志和也说:“明中叶以前所出现的三国故事却多与《三国志平话》有关联,或对《平话》中有关的故事有所发展,却绝无一剧和《三国志通俗演义》中的故事相似的。”[9] 这也就是说,它们并未给《三国演义》提供多少可资借鉴的东西。既然如此,我们又怎么能武断地说《三国演义》是集体创作的成果呢?
《三国演义》问世后,其他历史小说鲜有能望其项背者。这是否因为其他历史小说就缺乏民间创作的长期累积呢?恐怕也并不完全如此。例如《杨家府演义》、《说岳全传》、《隋唐演义》等,在其成书之前,其所叙的人物故事也早就在民间以话本、戏曲、说唱等艺术形式流传了数百年,而隋唐故事还曾形成了一个“演义”和“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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