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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八股文取士制不容忽视的一个历史作用

时间:2009-8-8 16:50:32  来源:不详
[47]而只有将二者结合,实行八股文取士之制,平民子弟才真正会为摆脱文盲、半文盲境地而行动起来。
  试举二例: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二回:明代山东汶上县薛家集百十来户“务农”人家,其所以要“做个学堂”,请老童生周进来教“像蠢牛一般”的孩子读书,不就是因为他过去教过的顾小舍人“中了学”(考中秀才),希望自己子弟也能“进学”吗?而“进学”,在他们心目中,其预兆竟会是正月初一“梦见一个大红日头”落在头上,可见分量是何等之重[48]。
  俞樾《春在堂随笔》卷六:清代“彭雪琴(玉麟)侍郎,先世务农,贫无田,佃人之田。其先德鹤皋赠公,幼读书,年逾弱冠,府县试屡居前列,而未得入学[49]。其伯叔父及诸昆弟啧有烦言,曰:‘吾家人少,每农忙时,必佣一人助作。此子以读废耕,徒费膏火资,又不获青其衿为宗族光宠,甚无谓也。’”这事再次证明,务农之家不惜全家劳动,勉强供一人读书,目的就是要他“青其衿”,即考中秀才,“为宗族光宠”。
  八股文取士制在推动平民子弟读书应试,提高其文化素质,使之转化成士人上的巨大作用,是再明显不过了。
  当然,无可否认,明清两代确有不少尖锐抨击八股文取士制的言论,甚至认为它是明代灭亡、清代官员愚昧无能的罪魁祸首[50](近人对此制持全盘否定论者,也不乏引此作为佐证),但那是因为他们全都从造就、选拔合乎规格的统治人才——官员的角度,以比较高的标准来衡量全体童生、秀才、举人、进士、翰林,来要求、评价八股文取士之制,再加上涉及情况复杂,看法很容易出现片面、极端[51]。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将留诸他日。
  本文立论角度则不同。如前所考,主要由于实行八股文取士之制,明清社会增加了数倍士人,涌现了几百万童生,几十万秀才。如完全按或基本按合乎规格的统治人才——官员的标准去衡量,他们绝大多数的确难以达标[52]。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从明清社会的实际出发,将他们去和未行八股文取士制以前,原来的亿万文盲、半文盲相比,成绩便十分明显,因为他们毕竟都是不同程度上读过《四书》、《五经》,至少能撰写八股文,文化素质大为提高的知识分子。梁启超便赞誉数百万童生“皆民之秀也”[53]。他们的存在,构成由宋金元最多80万士人,到现代“为旧社会服务的几百万知识分子”[54]这一梯链中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这些童生、秀才,除一小部分后来成为官员外,绝大多数以其参差不齐的知识,默默地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各方面不同程度地发挥着亿万文盲、半文盲所发挥不了的作用[55],从而使整个明清社会的文明程度得到相当大的提高,推动着历史的进步。追根溯源,八股文取士制的这一功绩,是明明白白的,是不应被抹杀的。
  最后再补充一点,这就是据先辈学者研究,八股文逻辑性强。钱基博先生便说:“就耳目所睹记,语言文章之工,合于逻辑者,无有逾于八股文者也!”还认为近代“纵横跌宕”、“文理密察”的文章,多源于八股文的基础。他说:“章炳麟与人论文,以为严复气体比于制举[56];而胡适论梁启超之文,亦称蜕自八股。斯不愧知言之士已!”[57]如果这一见解不偏颇,则八股文取士制在促成明清士人注意逻辑思维上还有一功[58]。


[1]容肇祖《明太祖的〈孟子节文〉》、《记廖燕的生平及其思想》,载《容肇祖集》,齐鲁书社1989年版。又参见何忠礼《二十世纪的中国科举制度史研究》,载《历史研究》2000年第6期。
[2]洪迈《容斋随笔·四笔》卷八“省试取人额”条:黄庭坚于哲宗元祐三年为贡院参详官,“试礼部进士四千七百三十二人”,可证。
[3]毕仲游《西台集》卷一《理会科场奏状》称宋哲宗时,“天下应举者无虑数十万人”;卷四《官冗议》又称“今科举之士……十数万人”。李弘祺《宋代教育散论》(台北东升出版公司1980年版)第67页以为,由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到宣和二年的20年中,共进行了7次考试,“每次参与考试的人数大约在十万人到四十万人”。
[4]《金史》卷五一《选举志一》载金末御史中丞把胡鲁言:“(世宗)大定间赴(会)试者或至三千”。
[5]张希清《中国科举考试制度》,新华出版社1993年版,附录三《南宋贡举登科表》共49榜,录取正奏名进士2.3万余人。由此计算得出。
[6]葛绍欧《宋代府州的贡院》,载《国际宋史研讨会论文选集》,河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02—305页。文中列有南宋21篇府州军“贡院记”表,其中记有投考人数者10篇,由“数百人”至万人不等。经粗略计算,平均为3900余人。按南宋府州军监共204(见顾颉刚等《中国疆域沿革史》,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62—165页),则可知投考人数亦为80万,与上一数字吻合。
[7]参见孟宪承等编《中国古代教育史资料》第三章第七节,人民教育出版社1962年版。又柳诒征《中国文化史》(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版)下册第2编第22章第570页,便说这两万多学校“盖合社学而言”。
[8]见《庙学典礼》卷五“行省坐下监察御史申明学校规式”条。又徐梓《元代书院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09页说极受推崇的元代书院,“规模都比较小……有些书院只有二三十名学生”。同书第124页引近人学术成果称元朝共有书院296所。如果平均收学生按40名计,一共也只有1.2万人,远不足与80万之数相比。
[9]郑介夫《上奏一纲二十目·养士》,见《元代奏议集录》,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下编第93页。
[10]关于“重吏轻儒政策”,参见拙文《试论我国古代吏胥制度的发展阶段及其形成的原因》,载《燕京学报》第9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版。
[11]陶安《陶学士集》卷一五《送马师鲁引》。
[12]苏天爵《滋溪文稿》卷四《新城县庙学记》。
[13]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一《生员论上》。
[14]张仲礼《中国绅士》第二章第二节,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这一人数,不是每次童试录取之数,依张先生算法,它是21次童试中试秀才,又终生未考上举人者所积累之数。具体算法,请参见该书。顾炎武所估计明末秀才数,亦大体当如此理解。又明清都有武举,张仲礼上书以为太平天国前武秀才有21万多,因非八股文取士,本文从略。
[15]同上书,第90页。
[16]《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康有为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见朱有瓛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下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77页。
[17]《光绪二十四年四月梁启超等公车上书请变通科举折》,见同上书,第79页。
[18]清初叶梦珠《阅世编》卷二《学校一》称明末江南各县“县试童子(即童生)不下二三千人”。江南文化发达,如全国每县童生平均低估为1000余人,据《明史·地理志一》,明代府州县共1471个,则全国童生总数也近200万。
[19]士人中还有高中级士人,即进士、举人,各级官府之幕友,以及隐士等,但因数量都很少,这个数字已可包容,不再另计。
[20]这是考虑到明清经济、文化进一步发展(如印刷术普及、书籍大增等),人口增加等因素。但人口增加与士人增加,比例并不一致。据王育民《中国人口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96页,元代全国人口突破1亿,“较宋金户数之和增14.7%”,但如上所考,士人总数减少;第459页,明万历时人口1.5亿,但秀才加童生即士人总数却有200余万,增加好几倍;第510页,清道光三十年,即太平天国起义前,人口猛增至4.3亿,但秀才数52万余,仅比明末50万略多。可证士人总数变化当主要决定于其他因素。
[21]如元代是“选秀民充弟子员”,“选民俊秀入学”等,见《续文献通考》卷六○《学校考·郡国乡党学》。
[22]《明(万历)会典》卷七八《礼部三十六·学校·儒学·选补生员》。同条记载后来又规定:生员缺,“许本处官员军民之家……选补”,“官员”在首位。
[23]《明(万历)会典》卷七八《礼部三十六·学校·儒学·选补生员》。
[24]据《续文献通考》卷六○《学校考·郡国乡党学·皇明》“风宪官提督”条:明万历敕谕“童生必择三场俱通者,始收入学。大府不过二十人,大州县不得过十五人”。如录取人数平均按十三四人计,《明史·地理志一》记明代府州县共1471个,则全国每次童试录取约2万人。清太平天国起义前每次童试录取总数为2.5万人,见前引《中国绅士》第86页。
[25]同上引“风宪官提督”条:万历十一年题准,已有三年内“岁考”及“科举之年”再考的规定。《阅世编》卷二《学校一》载明末“三年两试”,称“科入”、“岁入”新生云云。清三年两试,参《中国绅士》第71页。
[26]分别见《明史》卷六九《选举志一》及《明会典》卷七八《礼部三十六·学校·儒学·廪馔》。
[27]《明会典》卷七八《礼部三十六·学校·儒学·风宪官提督》。
[28]《清(光绪)会典》卷三二《礼部》“简学政……敦其士习”条。
[29]《亭林文集》卷一《生员论上》。又《清会典》卷三二“敦其士习”条:对秀才“各衙门官以礼相待”;秀才违法,“地方官不得擅自扑责”。如“笞杖轻罪,照律纳赎”,见《大清律例增修统纂集成》(任彭年重辑)卷四赎刑条例。
[30]参见伍丹戈《明代绅衿地主的发展》,载《明史研究论丛》第2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又见前引《中国绅士》第一章第三节。
[31]《明史》卷七○《选举志二》:“其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参见拙文《略论中国封建政权的运行机制》第五节“人事机制”,见马克尧主编《中国封建社会比较研究》第十章,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第316—317页。
[32]《明史》卷七○《选举志二》。
[33]《清史稿》卷一一五《选举志三》。
[34]此钱大昕语,见《十驾斋养新录》卷一八“科场”条。直到清末依然是科举“唯重《四书》文”,见徐勤《中国除害议》,载前揭《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下册,第46页。
[35]《清史稿》卷一一三《选举志一》。《小学》,朱熹所作,内容浅显,“意取启蒙,本无深奥”,参《四库全书总目》卷九二《子部儒家类二·小学集注》提要。
[36]《钦定学政全书》(嘉庆十五年)卷六“厘正文体”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忽视“五经”,此处不具论。
[37]参《明史》卷七○《选举志二》、《清史稿》卷一一五《选举志三》、《续文献通考》卷四五《选举考·举士三》。
[38]参见拙文《〈四书〉传播、流行的社会历史背景》,载《庆祝邓广铭教授九十华诞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39]虽然实际上士人只选考一经,仍甚烦重。如清礼部便曾评价郑玄等注疏《礼记》“卷帙繁多,学者难以诵习”,见光绪增修《钦定科场条例》卷一七“乡会试艺”门,乾隆五十八年。
[40]参拙文《〈四书〉传播。流行的社会历史背景》。如《论语》在唐代为“小儿”学习之书,是“易习”之书。等。
[41]朱熹《朱文公文集》卷三一《答敬夫〈孟子〉说疑义》。参见束景南《朱子大传》,福建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379页。
[42]参见钱玄同《答顾颉刚先生书》,载《古史辨》第一册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43]《四书》、《五经》,作者均被认定是先秦时人,如代其中圣贤立言,自不能涉及秦汉以下事。如乾隆年间一次会试,题出《诗经》,某考生用“肠一日而九回”句,“上(乾隆)以言孔孟言,不应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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