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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贬与低俗化:鲁迅杂文讽刺修辞的诗学分析

时间:2009-8-8 16:51:39  来源:不详
[摘要] 在出于对虚伪的憎恨与轻蔑,鲁迅常常表现出对于“美名”的排斥与逆反心理,因而时常有意地向凡俗化的价值取向偏斜,在文章对自我形象进行贬低化与低俗化的处理,并在此基础上,以反诗意、低俗化的方式对伪道德、伪审美进行嘲弄与破解。

  [关键词] 自贬、低俗化、反诗意

  虚伪或虚假是鲁迅杂文讽刺笔锋所向的一个主要目标。 他在“女师大风潮”与“三一八”惨案之中的体验,使他对某些知识界人士的虚伪与恶性形成了深切的感受与情绪性记忆,以至于用杂文与他所说的“正人君子”之流的对抗与缠斗几乎成为他一生的近乎偏执的行为与思维方式。他说过:“我又知道人们怎样地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没有这笔,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诉无门的一个;我觉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于使麒麟皮下露出马脚。”

  一、拒绝“美名”

  我们可以看到,鲁迅对于各种“美名”有着一种近乎过敏的逆反式反应。早在《新的蔷薇》一文中他就说过:“有些讲‘公理’的,说我的杂感没有一看的价值。那是一定的。其实,他来看我的杂感,先就自己失了魂了,——假如也有魂。我的话倘会合于讲‘公理’者的胃口,我不也成了‘公理维持会’会员了么?我不也成了他,和其余的一切会员了么?我的话不就等于他们的话了么?许多人和许多话不就等于一个人和一番话了么?”显然,鲁迅已经对这些虚伪的对手不抱任何幻想,他决然地在自己与对方之间划下了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正是因此,他以一种反讽式的态度写道:“公理是只有一个的。然而听说这早被他们拿去了,所以我已经一无所有。” 看上去,这似乎是一种情绪化的应激反应,然而,事实证明,从这以后,对“公理”、“正义”等等各种“美名”的逆反心理几乎构成了鲁迅的一种固定的体验与思维模式。

  甚至到一九二七年,当他看到新月书店为《闲话》一书所做的广告中有“鲁迅先生(语丝派首领)所仗的大义,他的战略,读过《华盖集》的人,想必已经认识了。”的语句,就写了《辞大义》一文说:“这回所觉得新鲜而惶恐的,是忽而将宝贵的‘大义’硬塞在我手里,给我竖起大旗来,叫我和‘现代派’的‘主将’去对垒。我早已说过:公理和正义,都被正人君子夺去了,所以我已经一无所有。大义么,我连它是圆柱形的呢还是椭圆形的都不知道,叫我怎么‘仗’?” 不但如此,他似乎对于所有的好名称都有一种近乎本能的警惕与不信任。例如“从去年以来一年半之间,凡有对于我们的所谓批评文字中,最使我觉得气闷的滑稽的,是常燕生先生在一种月刊叫作《长夜》的上面,摆出公正脸孔,说我的作品至少还有十年生命的话。记得前几年,《狂飙》停刊时,同时这位常燕生先生也曾有文章发表,大意说《狂飙》攻击鲁迅,现在书店不愿出版了,安知(!)不是鲁迅运动了书店老板,加以迫害?于是接着大大地颂扬北洋军阀度量之宽宏。我还有些记性,所以在这回的公正脸孔上,仍然隐隐看见刺着那一篇锻炼文字;一面又想起陈源教授的批评法:先举一些美点,以显示其公平,然而接着是许多大罪状——由公平的衡量而得的大罪状。将功折罪,归根结蒂,终于是“学匪”,理应枭首挂在“正人君子”的旗下示众。所以我的经验是:毁或无妨,誉倒可怕,有时候是极其“汲汲乎殆哉”的。更何况这位常燕生先生满身五色旗气味,即令真心许我以作品的不灭,在我也好像宣统皇帝忽然龙心大悦,钦许我死后谥为“文忠”一般。于满肚气闷中的滑稽之余,仍只好诚惶诚恐,特别脱帽鞠躬,敬谢不敏之至了。  

  他甚至总结出这样的经验:“如果开首称我为什么‘学者’‘文学家’的,则下面一定是谩骂。我才明白这等称号,乃是他们所公设的巧计,是精神的枷锁,故意将你定为‘与众不同’,又借此来束缚你的言动,使你于他们的老生活上失去危险性的。”  

  他甚至在给李小峰的信中表露出这样的心理:“我到中山大学的本意,原不过是教书。然而有些青年大开其欢迎会。我知道不妙,所以首先第一回演说,就声明我不是什么‘战士’,‘革命家’。倘若是的,就应该在北京,厦门奋斗;但我躲到‘革命后方’的广州来了,这就是并非‘战士’的证据。 ”“不料主席的某先生——他那时是委员——接着演说,说这是我太谦虚,就我过去的事实看来,确是一个战斗者,革命者。于是礼堂上劈劈拍拍一阵拍手,我的‘战士’便做定了。拍手之后,大家都已走散,再向谁去推辞?我只好咬着牙关,背了‘战士’的招牌走进房里去,想到敝同乡秋瑾姑娘,就是被这种劈劈拍拍的拍手拍死的。我莫非也非‘阵亡’不可么?”

  二、“俗人”鲁迅

  正是由于不屑与那些他心目中的虚伪之徒为伍,也由于时常有人对他进行“捧杀”,他便几乎对所有的好名称都产生了某种逆反心理。作为对这些伪善与伪崇高的一种反弹与对抗,他时常选择一种自贬式的态度,对自己、对自己的动机与行为进行一种自我贬低与消解,否认自己行为与动机中具有什么崇高的因素,便成为他的一种常见表现。例如他时常将自己与社会与“正人君子”们之间的缠斗说成是“开玩笑” 、“寻些小玩意来开开笑口”:

  俗语说:“好死不如恶活”,这当然不过是俗人的俗见罢了,可是文人学者之流也何尝不这样。所不同的,只是他总有一面辞严义正的军旗,还有一条尤其义正辞严的逃路。

  目前的生活的枯燥是最可怕的,于是便不免于有时得罪人,有时则寻些小玩意儿来开开笑口,但这也就是得罪人。得罪人当然要受报,那也只好准备着,因为寻些小玩意儿来开开笑口的是更不能竖起辞严义正的军旗来的。

  不仅如此,与各种“美名”相比,鲁迅显得似乎更“乐于”“接受”别人加在他头上的恶名。人家称他是“有闲”,“南腔北调”,他就把自己的集子命名为《三闲集》、《南腔北调》。人家说他是“买办”,他就取“康白度”为笔名。至于以“学匪”自况,称自己的书房为“绿林书屋”一类则更是常事。这种近乎任性的表现,实际上是对对手的一种绝不妥协的对抗与示威。正是通过这种对“美名”的拒斥与对“恶谥”的收纳,鲁迅固执而孤傲地表现着对于虚伪的话语霸权的掌握者的不驯服的对垒姿态与蔑视,不仅如此,这种收纳与使用是一种主动的带有优势心理的玩笑式行为,正是这种玩笑化这使得对方强加的各种罪名与“恶谥”的严肃性与攻击性被瓦解,成为一种笑料。

  有意地自我凡俗化与自我贬低是鲁迅对抗与消解伪崇高的一种常用方式。例如,鲁迅经常强调自己写作状况与动机的凡俗性,尤其是着意强调其中的经济利益因素。

  我何尝有什么白刃在前,烈火在后,还是钉住书桌,非写不可的“创作冲动”;虽然明知道这种冲动是纯洁,高尚,可贵的,然而其如没有何。前几天早晨,被一个朋友怒视了两眼,倒觉得脸有点热,心有点酸,颇近乎有什么冲动了,但后来被深秋的寒风一吹拂,脸上的温度便复原,——没有创作。至于已经印过的那些,那是被挤出来的。这“挤”字是挤牛乳之“挤”;这“挤牛乳”是专来说明“挤”字的,并非故意将我的作品比作牛乳,希冀装在玻璃瓶里,送进什么“艺术之宫”。倘用现在突然流行起来了的论调,将青年的急于发表未熟的作品称为“流产”,则我的便是“打胎”;或者简直不是胎,是狸猫充太子。所以一写完,便完事,管他妈的,书贾怎么偷,文士怎么说,都不再来提心吊胆。但是,如果有我所相信的人愿意看,称赞好,我终于是欢喜的。后来也集印了,为的是还想卖几文钱,老实说。

  在此,鲁迅对自己的写作着力贬低化,与此相对的,他先将当时某些人所崇奉的崇高价值进行极化处理——“白刃在前,烈火在后,还是钉住书桌,非写不可”、“艺术之宫”等等,在这个参照系之下,他对自己进行贬低化处理。我们看到,这种贬低首先表现为一种低俗化、琐碎化与非诗意化描述:“被一个朋友怒视了两眼”、“脸上的温度”、“装在玻璃瓶里”,甚而将自己的写作贬称为“打胎”、“狸猫充太子”等等,并且,刻意强调自己对微小的经济利益的在意与追求——“卖几文钱”。

  可以说,对写作与文化行为的经济目标的强调与大肆“鼓吹”是鲁迅文章中常见的论调,他正是用这种充分现实与凡俗化的有意的价值偏斜去瓦解知识界中某些人的伪崇高论说。他在《为半农题记《何典》后,作》中,替刘半农为《何典》做的广告辨护说:“大学教授做一个滑稽的,或者甚而至于夸张的广告何足为奇?就是做一个满嘴‘他妈的’的广告也何足为奇?”因为即使按照某些人的清高论调,“有时也觉得教授最相宜的也还是上讲台。……然而必须有够活的薪水,兼差倒可以。”并尖锐地指出“这主张在教育界大概现在已经有一致赞成之望,去年在什么公理会上一致攻击兼差的公理维持家,今年也颇有一声不响地去兼差的了,不过‘大报’上决不会登出来,自己自然更未必做广告。”而对于刘半农而言,虽然正业是讲授音韵学,“可是北京大学快要关门大吉了;他兼差又没有。那么,即使我是怎样的十足上等人,也不能反对他印卖书。既要印卖,自然想多销,既想多销,自然要做广告,既做广告,自然要说好。难道有自己印了书,却发广告说这书很无聊,请列位不必看的么?说我的杂感无一读之价值的广告,那是西滢(即陈源)做的。”随后,鲁迅以一种近乎巴赫金所谓的广场狂欢的叫卖语调戏谑地写道:“顺便在此给自己登一个广告罢:陈源何以给我登这样的反广告的呢,只要一看我的《华盖集》就明白。主顾诸公,看呀!快看呀!每本大洋六角,北新书局发行。 ”  

 正是由于对伪崇高的嫉恶与蔑视,鲁迅宁愿偏向低俗,走向对现实的俗世利益的光明正大的肯定与追求,因为,无论如何,这种基本的现实生存需求是真实的——因为它“俗”,故而它“真”。除了道德层面上的伪崇高,鲁迅对于审美层面的“伪”也同样充满了一种不信任与破解的冲动,他常常针对的就是为许多知识界人士所标榜的“雅”:

  小心谨慎的人,偶然遇见仁人君子或雅人学者时,倘不会帮闲凑趣,就须远远避开,愈远愈妙。假如不然,即不免要碰着和他们口头大不相同的脸孔和手段。晦气的时候,还会弄到卢布学说的老套,大吃其亏。只给你“口里含一枝苏俄香烟,手里夹一本什么斯基的译本”,倒还不打紧,——然而险矣。

    最后他讥讽地写道:“大家都知道‘贤者避世’,我以为现在的俗人却要避雅,这也是一种‘明哲保身’。”
  鲁迅显然是以“俗人”自居的了,但他却并不“避雅”,而是怀着“偏要在庄严高尚的假面上拨它一拨”的心态,去揭穿雅人的外衣:

  所谓“雅人”,原不是一天雅到晚的,即使睡的是珠罗帐,吃的是香稻米,但那根本的睡觉和吃饭,和俗人究竟也没有什么大不同;就是肚子里盘算些挣钱固位之法,自然也不能绝无其事。但他的出众之处,是在有时又忽然能够“雅”。倘使揭穿了这谜底,便是所谓“杀风景”,也就是俗人,而且带累了雅人,使他雅不下去,“未能免俗”了。

  鲁迅似乎对“杀风景”总是怀有浓厚的兴致。而其常用手段则是以自己的“俗”与“庸”来破解冲击所谓的“雅”,例如,对于向来被人目为“风雅之宗”而加以摸拟的的魏晋风度,鲁迅有意地要依据自己在现代都市中的现实生活来计算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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