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炎黄春秋》2013年6期
作者为东亚问题学者
南京大屠杀,是二战时侵华日军犯下的惨绝人寰、骇人听闻的反人道罪行。WWW.Lsqn.cn从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日军开始屠城之日起,便受到国际舆论的广泛关注和严厉谴责,其后也始终不绝。如《大公报》1938年2月11日社论指出:
此次南京等处杀戮奸淫,是人类历史上可耻可悲的一页,而日本军阀的本质本是无限的侵略,而其侵略手段就是这样淫杀焚抢。全世界白人及一般有色人种,都要认定这是人类共同之大敌。赶紧全世界精神动员起来,以公论之权威,使日本善良人民觉悟,使残暴的军阀受到制裁。
但是,由于战时军部的新闻出版审查等原因,普通日本国民知道“南京事件”(日本现代史对南京大屠杀的称谓,下同)已经是在太平洋战争[注: 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偷袭美国设于太平洋珍珠港的海军所在地,同时轰炸英、美军队,发动了太平洋战争。美国和英国对日宣战。]之后,而多少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则要到战后。那么,日本人究竟是如何认识南京大屠杀问题的呢?本文并不讨论南京大屠杀的历史事实本身,而拟对日本社会和普通日本人的南京大屠杀历史认识的变化轨迹做一番大致的梳理,以期凸现这种变化背后社会思潮与国民心态的走势。
尼采尝言,历史不外乎分三种:纪念碑式的、古董式的和批判式的。他的意思是说,历史从来不断地在被人改写。现代史学者、日本大学教授秦郁彦据此认为,日本国内南京大屠杀历史研究亦分三派:体制派、反体制派及“夹在两派中间的,试图以彻底的实证来进行研究的、被认为是‘古董式’的历史家”。(秦郁彦『昭和史の谜を追う』[上],《文芸春秋》1999年12月)秦本人,就是后一派的代表性学者。虽然其观点,是比较典型的所谓“自由主义史观”,不无把历史相对化的危险,但从本质上说,任何历史归根结底是一种历史叙事,日本国内的南京大屠杀争论史,确实是一部执政党与在野党(所谓“与野”之争)、保守与革新(所谓“保革”之争)的斗争史,无往不受制于冷战意识形态及中日关系的角力。
从战时到东京审判[注: 60多年前一场正义对邪恶的国际大审判在日本东京进行,史称“东京判”。1946年5月至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这是国际社会共同意志和人类正义的体现。]:不争论
众所周知,二战时的日本,由军部铺设了极其严苛的新闻出版检查网。对军人的暴行,其实政府和军部高层均曾获悉有关情报,是知情的。作为前线最高指挥官的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大将被解职、撤换回国其实也与此有关。松井在回国前对部属训话时,难掩悲愤地说:“进入南京城时心情是自豪的,第二天的追悼会上,心情也还是自豪的,今天却是满腔悲愤。因为这五十天里发生了许多犯大忌的事件。这些事件大大损毁了阵亡将士的功勋,我们何以面对英灵们?”(转引自《饭沼守日记》,文收入《南京战史资料集》,偕行社,1989年)对所发生的一切,显然一清二楚。但松井并未被进一步追究责任,连撤职的事实也未对国民公开——政府和军部顾及国际影响,封杀了有关“南京事件”的所有报道。
不仅如此。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决定接受《波茨坦宣言》精神,向盟军投降。因《宣言》宣称:“包括虐待我们俘虏的人,所有战犯必须受到严厉惩罚”,政府和军部意识到将会被追究战争责任,做出的第一个“自选动作”,就是销毁一切证据。据学者吉田裕在《战败前后公文的烧毁与藏匿》(文收入《现代历史学与战争责任》,青木书店,1997年)中回忆:
从陆海军中央机关、政府各省厅,到市町村公所,都被命令烧毁与军事有关的文件。最彻底的是陆军,参谋本部[注: 参谋本部掌管国防用兵,统辖全国参谋将校,管辖陆军大学等军事学校,监督外国驻华武官,办理军事交通。-canmoubenbu]总务课长及陆军高级副官,均向所有陆军部队下达了烧毁机密文件档案的命令。宪兵司令部在8月14、15日两天,直到8月20日,向各宪兵队下达了烧毁秘密文件档案的指示,烧毁工作安排得极其周密。军部向各报社施加压力,要求烧毁与战争相关的所有文字和照片。
首当其冲的,是与“南京事件”有关的文档。据历史学者、宇都宫大学教授笠原十九司说,他在外务省外交史料馆曾亲眼看到只剩下封面的记录南京屠杀的文书,“里面有关内容部分均被烧毁或隐藏了”。这也给后来的复原事件原貌,尤其是死亡人数调查工作带来了巨大障碍。而最直接的损失,便是在东京审判上,因缺乏公文档案和私人战地日记等一手资料,对南京大屠杀的司法审理不得不依赖受害者的证言和书面材料,其中不免掺杂个人的主观性夸张成分,客观上也留下了日后南京大屠杀否定论的隐患,从而构成了一部分日本人在思想意识上接受南京大屠杀否定论的主要成因。
但另一方面,这种状况也有对日方不利的一面。由于军部首脑和政府领导人被推上被告席,如果出庭作证者是日本人的话,无疑会被贴上“利敌、叛徒”、“出卖自己人”等标签。因此,日本人即使被迫出庭,也多证明没发生大规模杀戮,即所谓的“南京大屠杀”,松井等被告不在现场,无责任等。除此之外,日方便拿不出任何可资轻减“南京事件”惨烈程度的有效证据。其结果,东京审判便基本上以中方受害者单方面的证词、证据为主体来认定事实,并直接反映到判决书上。
会员全文阅读 1/5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