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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执政时期对秘密社会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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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29:5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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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安分读书,养才待用可也。”[31](P54)王金发在通缉令正式取消后虽然花了二万多元疏通陆军总长段祺瑞等人,但终未取得袁世凯的信任。1915年6月,陆军部以王金发投诚后“延宕数月之久,迄未捕获一匪”为由,批准督理浙江军务朱瑞之请,“依法处决死刑,用为图乱者戒”[32]。 1915年初,袁世凯为了搞垮中华革命党,有意分化、收买该党中的某些帮会人物。他通过驻日使馆放出风声,应先解决二十一条交涉,然后再着手改革内政,拉拢、收买在日本生计窘迫的张尧卿和何海鸣。张、何二人被拉下水后于2月间多次密会中国驻日陆公使,成为为袁政府收买在日革命党暗中奔走的主要人物[33](P718)。张尧卿变节后还利用原有的帮会关系“充恶政府侦探,倾害同志”。直至1916年张尧卿仍在假借黄兴名义“欲在宝庆一带招兵”。黄兴接到谭人凤报告后,立即致电谭延kǎi@①要求将张尧卿“拿捕讯实,拟军法惩治”[34](P141)。 招降纳叛,利用矛盾,各个击破,是袁世凯与革命党进行斗争的重要手段,也使他尝到了一些甜头,占了一些便宜。同样一件事情,革命党做了就是违法,他自己干了就不要紧。堂堂一个国家元首,将国家的法律、法令(有些还是他亲自制定的)玩弄于股掌之间,如此行事给民国的统治者不遵法纪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流毒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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