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军录》,乾隆五十六年七月初五日,陕西巡抚秦承恩奏折。
[17]《清高宗实录》卷一三八二,乾隆五十六年七月丙戌。
[18]《清高宗实录》卷一三八七,乾隆五十六年九月。
[19]《朱批》,嘉庆二十二年八月初一日,山东巡抚陈预奏折。
[20]《未批》,嘉庆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山东巡抚陈预奏折。
[21]《朱批》嘉庆二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庆祥奏折。又,《清仁宗实录》卷三三三误记为“四百两”,应予改正。
[22]《朱批》,嘉庆二十二年八月初一日,山东巡抚陈预奏折。
[23]《军录》,乾隆四十年五月二十日,大学士舒赫德奏折。
[24]《朱批》,乾隆五十六年十一月十八日,两江总督书鳞奏折。
[25]以上俱见《朱批》,乾隆三十七年五月十六日,山东按察使国泰奏折。
[26]《朱批》,乾隆五十六年十一月十八日,两江总督书麟奏折。
[27]《朱批》,嘉庆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三日,山东巡抚陈预奏折。
[28]《朱批》,《屈进河供词》、《毛有化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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