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时不少地区仍保持这一传统。明《农政全书》有“木奴千,无凶年”的说法。清代一些山区重视种植用材林和经济林。如福建山区,乾隆《福建通志》卷9载:“德化处万山中,……有杉木之饶。”嘉庆《云霄厅志》卷20称:“近山之民藉种植,……故有种竹者、杉者、松者、茶者,效迟而利大也。”在江西山区,康熙《广永丰县志·风俗》称:“沿山隙地都种柏。”在湖南山区,道光《永州府志·农事》谓:“山农田少,多植桐、茶、松、杉以资食用。”同治《祁阳县志》卷22称:“县境自归阳以上各乡杉木一望青葱。”当然一些山区发展林业主要还是从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着眼的,但这在客观上已起到水土保持的作用。
清代一些山区对种树保持泉源很为重视。如同治《(广东)河源县志》卷10记载:“河源之田惟以山源为主,……粤东村塞每在山之一围,俗谓之峒,……凡峒皆山,山皆有泉,泉即为源。又有因山泉细小,每种树于山以覆之使不见日之暴,俗谓之荫,倘有私伐其树者,则其罪与截源等耳。”种树对保护泉源的作用很是显著。
水利工程措施:如修建塘坝、沿山渠等。
清代在山丘区普遍修建中小型陂塘堰坝工程(注:拙文《明清东南山区的灌溉水利》,《明清南方山区的水利发展与农业生产》,载《中国农史》1996年第1期,1997年第1期、第3期。)。“陂”是在溪流上筑坝,拦截抬高溪水的水利工程,有一定的蓄水容积。“塘”分山湾塘和平塘等几种,山湾塘在汇水的沟谷筑坝蓄水,今日称为小水库;平塘一般位于田的上部,塘的下缘有坎无坝,依靠挖深塘底蓄水。“堰”仅是在河中筑坝拦水,抬高水位。清代南方各省山区所修塘坝都达数千数百之多。塘坝能拦蓄一定的洪水和泥沙,有滞洪削减洪峰的作用,水土
<< 上一页 [21] [22] [23] [2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