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灭和这些地方官的亲自督导是分不开的。这也是苏浙皖有的州县能及时消灭蝗灾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几点认识
(1)清代苏浙皖三省遭受蝗灾的年数是不同的,据统计,江苏为94年,安徽为86年,浙江为29年。三省中遭受蝗灾的州县数也不一样,江苏为59个州县,安徽46州县,浙江39州县。三省中以江苏,安徽二省遭灾的次数和受害的州县为最多,是三省中蝗灾的多发区。在江苏,安徽二省中,苏南、苏北,皖南、皖北的情况也不一样,在江苏遭蝗灾的州县中,苏北约占总数的52%;在安徽遭蝗灾的州县中,皖北约占总数的71%。说明在江苏,安徽二省的蝗灾区中,苏北,皖北又是二省的重灾区,其中皖北又是重中之重。
(2)不少地方志记载飞到长江以南的蝗虫,是只吃芦苇,竹叶,杂草等杂物,而不吃水稻,例如:民国《南汇县续志》卷二十二:“康熙十一年,飞蝗从西北蔽天而来,草根木叶立尽,独不食稻,半月后,悉向南去。十八年,八月十日螟蝗食芦,势如火燃,禾稻无恙。”同治《嘉兴府志》卷三十五:“康熙十一年,七月,飞蝗自西北来,食草根木叶殆尽,独不食稻。”光绪《广德州志》卷五十八:“雍正元年,建平有飞蝗蔽天,自北而西,所过禾稼无损。”光绪《靖江县志》卷八:“嘉庆八年,飞蝗过境,自西北来,不伤禾稼。”光绪《江阴县志》卷八:“道光十六年秋,飞蝗自北而南,多集江涯山足,啮食草根,谷大稔。”光绪《上虞县志校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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