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相信其全部是真实的,考虑到灾荒延续的时间之长,以灾民的数字与这些救济物资相比的话,也是杯水车薪。如果再加上其它因素的影响,如经手官员的上下其手,以及在流通渠道上的损失,如奸商的囤积居奇所造成的人为的粮价上涨等,政府临灾救济措施的效果是可以想见的。我们在史料中可以看到大量有关个人义举的记载,如《丰镇厅新志》中的周奉先、张玉、许元科等,他们在灾荒年月尽其所有赈济乡邻。〔21〕(卷七,人物)但是,正如前述,个人的力量在大面积、长时间的灾荒面前是微不足道的。近代以来政府救灾功能的减弱还表现在基督教传教士对救灾的介入。在有关的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绥远地区许多人信奉基督教都是从荒年接受教会救济开始的。1910年,固阳县“又遭荒歉,德明善司铎大施赈济,感化奉教者有240多人”〔22〕(p.79)。周颂尧有关1928—1929 年绥远灾荒的叙述也多次提到华洋义赈会,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影响。 〔8〕
综上所述,近代以来绥远地区的灾荒十分频繁,造成的社会后果也相当严重。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应该说是复杂的,既有自然的因素,也有社会的因素。在自然因素方面,由于清代、特别是清末以来对绥远地区大规模的无序开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移民实边”目的的同时,也严重地破坏了这里的生态环境,从而为灾荒的发生留下了隐患。但是,从对有关史料的分析来看,我们认为,灾荒之所以发生并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主要原因还是社会原因。近代以来,内外交困中的清政府由于其*上的腐败、经济上的凋敝、财政上的罗掘殆尽,其对于社会的控制、整合能力日渐丧失,对绥远这一边远地区更是无暇顾及。民国以来,这种局势非但没有好转,而且更加恶化,这就使得灾荒的后果更为严重。一句话,灾荒的发生及其后果的造成主要原因是社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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