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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对有清一代内蒙古各地极为重要的自然灾害记载多未能反映,而远不及这些记载的轻度灾害却充斥其中,这一点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大事记》在史料的利用上仍以二手或三手资料替代的现象,没有深入系统地查阅更多的相对权威的第一手资料,至少《大事记》所反映的灾害方面的状况是这样的(可以举出多例,因篇幅所限在此从略)。《清末内蒙古垦务档案汇编》从我们利用的角度亦存在问题,其一是时间受限:《汇编》只涉及清末(1902—1911年),只注意到“新政”时期的垦务档案,大量的反映清代“禁垦”、“放垦”,名义上的“禁垦”,民间的“实垦”或明面上的“禁垦”暗地里的“实垦”等,基本没有反映;其二是地域空间受限:《汇编》收集的是绥远、察哈尔部分,内蒙古东部地区的垦务情况没有反映出来,利用起来仍受到“时空”的极大的限制。从与清代内蒙古地区灾荒研究最为密切的著作看,如前述《近代中国实荒纪年》由于受其研究时段的限制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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