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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国史馆及其修史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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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12:5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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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看出,国史馆编纂人员基本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总裁、副总裁,他们是最上层的领衔者。直接对皇帝负责。第二部分,纂辑人员。其中提调承上启下,提协调度,即是最高的行政管理人员,负有管理吏役之责,又是权威的史籍审定者,特别是光宣时期“总纂、纂修到馆办传者甚少,是以志传各书,大都提宪躬亲审定”“提调总一馆之成”21。总纂、纂修、协修是国史馆编纂队伍的主体组成部分,直接的执笔人员。第三部分,校对、收掌、誊录、供事等佐杂职员,负有前期查书,后期缮校等佐助服务之责,人员众多,职掌庞杂,并且许多纂修协修一身二任,即是编纂写作人员,又是查书校书之人。
国史馆职官设置及编纂队伍的构成状况,可以说基本沿袭了中国历史上官修史书的传统组织形式。今天,虽然社会结构、人员层次、纂史体例和要求都和当时不同了,但其基本做法,对于纂修大型清史,搭建一个科学合理、能干而又高效的编纂队伍,仍有着直接的借鉴作用。
二、修史制度与方法
1、体例原则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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