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年,法传教士冯舜生用所索赔款在柏塘建起了新教堂[4](P55)。
外方传教会的*传教政策
柏塘教案的发生与伸德辉神父包揽词讼有密切的关系,而伸德辉神父的这种作风是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历来推行强硬的*传教政策的结果。在内地传教过程中,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继续不遗余力地推行*传教。广东主教明稽埒于1856年至1886年间担任巴黎外方传教会广东教区主教,时间长达30年。这期间明主教长期推行强硬的传教方针,极力鼓吹以武力逼迫中国政府对天主教传播的让步。最典型的就是强占两广总督府旧地兴建一座“用大理石修建的宏伟壮观的并能显示法国势力的教堂”。明主教的这一套“威胁或强硬手段”的*传教计划过分强硬,以至于在当时受到法英外交界及媒界的谴责。1886年邵斯(Auguste Chausse)继任广东教区主教,继续利用*干预为后盾进行传教,最典型的表现是干涉词讼。1898年3月下旬,他在10天之内,插手干涉的官司即有8起,大至“命盗奸拐”,小至“户婚田土钱财”,无所不管。
以*干预为后盾的强硬传教方式可以给教徒以相当程度的*保护,有利于吸引教徒,从而迅速增加教徒数量。例如在中法双方处理柏塘教案之后,广东主教邵斯在信中写到,“大家看到了伸德辉神父被杀案就如同过去一样,也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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