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了天主徒们的一次新收获。”巴黎外方传教会在广东的势力进一步发展,“在伸德辉神父被杀之前,我们在该省共有4-5万名望教者(慕道友)。自从他死后,我们却共有6-7万人左右。”[6](P548)应该说,很多教徒是看到了在柏塘教案的处理中教会衎势力受到极大的保护,才选择入教的。而且根据宋家 先生的研究,在教民自己提到的入教的7条原因中,传教士可以帮助打官司是最有吸引力的一条。事实上,传教士也确实起到了在词讼中保护教民的作用,而且教案的处理结果几乎都是有利于教士和教民一方。
在强硬*传教政策的支持下,教会成为官员士绅阶层之外的另一种权力中心,打破了中国原有的一元化的权力格局。这个新的权力中心必然极大地损害原有的权力中心——清政府各级官吏和士人阶层的利益。因此在清政府各级官员的奏章中,对传教士的蛮横无礼、教民的非法无赖的描述比比皆是。许多官员士绅甚至成为教案的幕后策划者和反教言论的传播者。曾国藩于同治九年(1870)的奏折中,就论及了对法国天主教会在中国的传教的强硬态度与蛮横作风的不满:“惟天主教屡滋事端……良由法人之天主教但求从教之众多,不问教民之善否,其收入也太滥,故从教者良民甚少,词讼之无理者教民则抗不遵断,赋役之应出者,教民每抗不奉公……凡教中犯案,教士不问是非,曲庇教民;领事不问是非,曲庇教士。遇有民教争斗,平民恒屈,教民恒胜。教民势大白,愈横,平民愤郁愈甚。郁极必发,则聚众而群思一逞。”[12]
曾国藩的这番话,一方面表现出了他作为官员士绅阶级的代表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