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因为这两个条款是日本对清政府实行外交总体战的产物,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孤立地看待其中一个,难免以偏概全。
东三省六案交涉总的来看清政府得失相当,一方面迫使日本承认了中国对“间岛”的主权,粉碎了日本吞并延吉地区的阴谋;另一方面,所签订的两个条款中都有严重损害中国主权的条款。然而,分析这两个条款所带来的外交结局,却不能脱离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前面述及,日本协调与英俄法三强的关系,使清政府在外交上陷于极其不利的境地,然后通过一系列事件向清政府施加压力,以配合谈判桌上的讹诈。而在日本强大的*、军事、外交压力下,在韩人越界殖民、日本非法入侵的既成事实面前,清政府能在外交场上与日周旋,最终挫败日本侵占延吉地区的阴谋,实现了维护领土主权的目的,应该说是近代外交史上的一次局部斗争的胜利。
然而,“间岛”交涉的成功又是东三省五案交涉妥协相联系的,夸大“间岛”交涉的成果是不恰当的。二十世纪初,清政府的贫弱衰落已成积重难返之势,在对外交涉中想全面粉碎侵略者的勒索是不可能的,纵使奋起抗争,也只能在某些问题上取得局部的、有限的成功。
【参考文献】
[1]徐世昌编:《东三省政略》。
[2]王彦威纂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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