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苏厘金项下拨出,占厘金解款总数的一半,而海关税则大部分拨给北洋。我估计,南洋的海防经费收支至多为北洋收入的三分之一,如此匡算,则这一时期南洋海防经费的收入总数约为800万两。那么还有约1000万两的海防经费究竟到什么地方去了呢?这就牵涉晚清财政史上的一个公案——慈禧太后挪用海军经费的问题。
1884年甲申易枢事件发生,由慈禧太后的妹夫醇亲王奕儇入主军机,次年,海军衙门成立,由奕儇任总理海军事务大臣,控制了原来由南北洋分得的海防经费。海军衙门从成立到1895年撤消,共筹措海军经费3000余万两,平均每年达300万两(注:姜鸣:《龙旗飘扬的舰队》第201页、《近代中国海军》(海潮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认为共2000余万两,不确,这可以从我上列表格中数字累加,不难得出结论。梁启超曾言,“自马江败后,戒于外患,群臣竞奏,请练海军,备款三千万”(《饮冰室文集》之四第40页),估计不错,但所谓“举所筹之款,尽数以充[颐和园]土木之用”,不过文人夸张之词,以耸动舆论。),占到甲午战争前全部海防经费收入的四分之三。到1888年北洋海军成军乃至甲午战争爆发前夕,北洋实收约1000余万两,加上购置舰船的费用,海军衙门的经费仍然绰绰有余。但1888年海军衙门又抛出了一个所谓筹措“海军巨款”计划(注:《清末海军史料》第641页。),根据这个计划,由广东认筹100万两,两江认筹70万两,湖北认筹40万两,四川认筹20万两,江西认筹10万两,直隶认筹20万两,共计260万两,名义上是“汇存北洋发商生息,按年解京,以补正杂各款之不足,其本银专备购舰设防要务”,而真正的目的是“腾出闲杂各款专顾钦工”(注:《洋务运动》资料丛刊(三)第166~167页。),也就是要把海军经费挪用到修建三海和颐和园工程,这笔海军巨款实际上成为地方官员的报效(筹解清单上莫名其妙地列上了参予此事的各省督、抚、藩、臬、运司的名单,表明了其特殊的意义)。
学者们对挪用海军经费修建颐和园一事,已进行了许多考证,有三千万两之说,有一千万两之说,也有六百万两之说,本无定论(注:参见姜鸣:《龙旗飘扬的舰队》第233~234页。姜认为,海军衙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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