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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甲午战争史研究的世纪回顾(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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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6:5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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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页。)。从外交方面看,虽然对他也是有肯定有否定,但基本上是倾向于否定,自不待言。争论的焦点是:究竟李鸿章是误国还是卖国?李鸿章误国说由来已久。当年,张謇参奏李鸿章“主和误国”,即有“非特败战,并且败和”之语,最为人传诵(注:黄浚:《花随人圣ān摭忆》,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本,1984年,447-448页。)。其后,洪弃生撰《中东战纪》序,亦称:“清师之败,李鸿章有三误焉:一误于望和;二误于待和;三误于求和也……误国深矣!”(注:《中日战争》(续编)12册,378-380页。)那么,他有没有卖国的行为?具体地说,他是否真的接受了俄国人的巨额贿赂?或认为,俄国财政大臣维特(Count Sergius Witte)说李鸿章接受了贿赂,“但没有其他实证材料,只有俄方的孤证,没有旁证……如果维特所说属实的话,那就很难洗清李鸿章的卖国罪责。”(注:《李鸿章与中国近代化》,4页。)也有论者指出:“俄国档案中有着清楚的记载,但是善良的人们仍然不敢相信那是事实。”(注:孔祥吉:《胶州湾危机与维新运动的兴起》,《历史研究》1998年5期。)从俄国文献看,此事既见于《维特伯爵回忆录》(商务印书馆,1976)第四章《我与李鸿章的交涉》,又见于《红档杂志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三联书店,1957)第四篇《关于收买中国大臣李鸿章和张荫桓的电稿》,恐怕很难说是孤证。何况后者多次记述此事,对贿赂过程有着详细的交代,试看俄国驻北京官员寄回莫斯科的两则密电;其一称:“昨晚极秘密地将李鸿章请来我处,通过璞科第告他,如果和我国成立借款……当酬他银五十万两,作为他在办理此事时必需的秘密开支,李鸿章同意竭力协助;假使我国能按十足数借款,他保证大致可以成功。”其二称:“今天我付给李鸿章五十万两(按北京习惯所用市平银重量),计值四十八万六千五百万两(按银行所用公砝两重量折算);李鸿章甚为满意。”(注:《红档杂志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择》, << 上一页 [41] [42] [43] [44] [45] [46] [4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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